溫江區經信和科技局

(五)負責工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區工業布局規劃,指導工業企業的發展,指導全區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商業性銀行貸款方向和工業企業利用外資工作。 (十)統籌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負責技術成果交易、技術產權交易、科技無形資產評估、專利代理等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中介組織發展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指導全區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科技隊伍人才建設規劃和提出相關建議。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工業、高新技術、信息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監管和品牌戰略推進。
(二)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全區工業結構和布局調整。
(三)負責全區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負責工業企業的應急管理,指導、監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工作。
(四)負責提出對全區各種經濟成分的工業企業實行巨觀管理的建議,規範企業行為準則;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五)負責工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區工業布局規劃,指導工業企業的發展,指導全區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業企業投資、商業性銀行貸款方向和工業企業利用外資工作。
(六)負責全區能源(含電力、天然氣、蒸汽、煤炭)的行政管理。
(七)牽頭組織實施全區節能降耗工作,組織開展工業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與開展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落後產能淘汰與改造,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推廣套用。
(八)負責全區科技體制改革,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研究制定鼓勵企業開展技術進步的政策,引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推進科技開發,扶優扶強,促進重點優勢企業快速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九)開展學術交流,促進學科發展和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負責組織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申報;協調在溫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成果轉化中的相關事宜。
(十)統籌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負責技術成果交易、技術產權交易、科技無形資產評估、專利代理等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中介組織發展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指導全區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科技隊伍人才建設規劃和提出相關建議。
(十二)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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