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水

消防用水指消防員用來撲滅火災時所用的水。

消防用水(fire demand)撲滅火災所需用的水。
一,室外消防用水的計算
1,城鎮、居住區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確定。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可以查表)
2,工廠、倉庫和民用建築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確定。(可以查表)
3,建築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應小於表8.2.2-2的規定;
4,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用水合併的給水系統,當生產、生活用水達到最大小時用水量時(淋浴用水量可按15%計算,澆灑及洗刷用水量可不計算在內),仍應保證消防用水量(包括室內消防用水量)。
二,室內消防用水的計算
1,建築物內設有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設備時,其室內消防用水量應按需要同時開啟的上述設備用水量之和計算
2,內消火栓用水量應根據同時使用水槍數量和充實水柱長度,由計算決定,但不應小於表8.5.2的規定。
3, 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的水量應按現行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確定。
系統的設計流量,應按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噴頭同時噴水的總流量確定:
(9.1.3)
式中 Qs—系統設計流量(L/s);
qi—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各噴頭節點的流量(L/min);
n—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的噴頭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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