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區衛生局

指導實施全區醫療衛生統計工作,負責區屬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儀器、設備的採購招標。 落實衛生部、省衛生廳制訂的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 5、貫徹執行衛生法律、法規,強化衛生法制管理,提高衛生執法水平。

一、主要職責
海滄區衛生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研究擬定我區中長期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劃、目標和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根據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的指導性意見,研究提出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和衛生區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農村合作醫療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指導全區衛生計畫、財務工作,並實施財務監督和管理。指導實施全區醫療衛生統計工作,負責區屬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儀器、設備的採購招標。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強巨觀管理,實行衛生全行業管理。
3、根據本區實際,落實衛生防疫規劃及婦女、兒童的衛生保健規劃和政策措施,落實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社區衛生服務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管理監督全區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服務質量。
4、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實衛生部、省衛生廳制訂的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5、貫徹執行衛生法律、法規,強化衛生法制管理,提高衛生執法水平。組織對《執業醫師法》、《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母嬰保健法》、《紅十字會法》、《職業病防治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及食品衛生、勞動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對本區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技術等醫療服務要素的套用以及相關健康產品實行準入制度並依法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加強服務質量監控,尤其是加強對社會醫療機構和農村衛生所的管理,打擊非法行醫、整頓醫療秩序以及規範醫療廣告等市場行為。
6、依法監督本區臨床用血質量。
7、依據《藥品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衛生部、省衛生廳、市衛生局有關醫院用藥的管理制度管理全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藥事工作;積極配合全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並督促區屬醫療機構遵照執行。
8、研究制定本區衛生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全區衛生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協調衛生系列職稱的評審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編制、勞動工資、人才調配等方面工作。落實全市醫學繼續教育發展規劃,培養醫療衛生人才;開展衛生宣傳教育。監督實施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9、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等工作,實施本區食品、化妝品等相關管理規範。
10、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的繼承與創新。
11、組織調度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別是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應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負責組織對轄區內醫療事故進行前期的調查處理工作。
12、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鞏固創衛成果。
13、承辦衛生局機關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14、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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