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辦公室

泰山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辦公室是為進一步加強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根據市編辦《關於泰山區部分機構編制調整的批覆》(泰編辦〔2011〕40號)檔案規定而成立的。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根據市編辦《關於泰山區部分機構編制調整的批覆》(泰編辦〔2011〕40號)檔案規定,經研究,決定成立泰安市泰山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辦公室,隸屬泰山區環境保護局管理,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5名,配備主任1名。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污染減排總量控制工作;負責制定中長期(年度)污染物減排規(計)劃及企業污染減排量的核定;負責監督重點減排項目的實施,組織列入年度減排計畫的污染治理項目的驗收;負責組織污染減排工作的調度、檢查考核、“以獎代補”政策落實;負責建立污染物減排檔案;參與監督其他減排項目的實施;負責環境統計工作;負責新建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確認工作;負責“四個辦法”報表的匯總及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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