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縣監察局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監察機關和縣政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依法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縣屬企事業單位由縣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五)會同縣委組織部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簡介

縣監察局是縣政府的組成部門,是縣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專門機關。

職責

(一)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監察機關和縣政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依法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縣屬企事業單位由縣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二)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四)調查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
(五)會同縣委組織部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承辦縣政府、市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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