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區科技局

三、 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評價與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科技外事等工作。 十、

主要職責

一、
二、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科研院所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協調與督查;負責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的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的管理。
三、 研究確定全市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制訂全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科技三項經費,科技發展基金、技術創新基金等的管理工作。
四、 組 織全市工業、農業、社會發展領域的套用技術研究,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研究,以及相關的科技攻關等科技計畫的申報、編制與實施;編制下達,組織實施科研計 劃、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新產品試製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等各類科技計畫,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組織國家、省高新技術企業的 初審、申報工作;負責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產品、項目的認定。
五、 貫徹執行技術市場的有關政策、法規;培育、發展技術、信息市場,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工作。
六、 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評價與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科技外事等工作。
七、 協調和指導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專利執法監督,依法處理專利糾紛;組織推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八、 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與各縣(市、區)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 參與我市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重要工程建設項目的決策;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
十、 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科技人員的管理與培養工作。協助職改主管部門做好部分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十一、 負責全市的防震減災工作。
十二、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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