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黎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簡介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是主管全縣民族、宗教事務的縣政府工作門部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的國家和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縣少數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和發展規劃、計畫。
(二)負責全縣少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等方面特殊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意見,承辦相應事務。
(三)負責收集整理並及時準確地反饋民族宗教政策的執行、民族宗教工作動態、少數民族幹部民眾意願等主面的信息,提出調節、監督、指導的建設性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
(四)監督並實施本縣自治條例,保障全縣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充分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的自治權力。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
(五)參與組織全縣少數民族重大文化活動和傳統體育運動會,指導少數民族歷史文化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六)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等工作。
(七)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黨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全縣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指導、監督、協調和管理全縣宗教團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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