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

加強森林資源資產的管理和評估工作,需要規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防止森林資源的流失,促進林木和林地流轉,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資產評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加強森林資源資產的管理和評估工作,需要規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防止森林資源的流失,促進林木和林地流轉,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資產評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加強森林資源資產的管理和評估工作,需要規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防止森林資源的流失,促進林木和林地流轉,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資產評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一書由國家註冊資產評估師、國家林業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生態工程諮詢所所長郭保香編寫,2011年3月由中國林業出版社出版(ISBN 978-7-5038-6110-9)。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是深化林業體制改革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工作,也是林權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礎,對於規範和促進森林資源資產的科學管理和合理流轉,實現森林資源資產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促進森林資源資產的增量、增收、增效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明確要求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師制度和評估制度,規範評估行為,維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加強森林資源資產的管理和評估工作,需要規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防止森林資源的流失,促進林木和林地流轉,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資產評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一書,融知識性、政策性、科學性與普及性於一體,力求以通俗的語言闡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發展的歷史過程、科學內涵、發展規律和評估方法,可作為從事森林資產評估、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專業以及基層林業工作人員的自學用書,也可作為林業院校林業、林業經濟管理等專業的學習用書。
註:
詞條名稱不規範或不準確,11-05-27 16:08 11-05-27 18:17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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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一書由國家註冊資產評估師、國家林業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
院生態工程諮詢所所長郭保香編寫,2011年3月由中國林業出版社出版(ISBN 978-7-5038-6110-9)。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是深化林業體制改革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工作,也是林權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礎,對於規範和促進森林資源資產的科學管理和合理流轉,實現森林資源資產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促進森林資源資產的增量、增收、增效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明確要求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師制度和評估制度,規範評估行為,維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加強森林資源資產的管理和評估工作,需要規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防止森林資源的流失,促進林木和林地流轉,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資產評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一書,融知識性、政策性、科學性與普及性於一體,力求以通俗的語言闡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發展的歷史過程、科學內涵、發展規律和評估方法,可作為從事森林資產評估、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專業以及基層林業工作人員的自學用書,也可作為林業院校林業、林業經濟管理等專業的學習用書。
您好,請您提供相關參考/證明資料和書刊號,謝謝!11-05-27 08:40 11-05-27 10:05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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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一書由國家註冊資產評估師、國家林業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生態工程諮詢所所長郭保香編寫,2011年3月由中國林業出版社出版。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是深化林業體制改革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工作,也是林權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礎,對於規範和促進森林資源資產的科學管理和合理流轉,實現森林資源資產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促進森林資源資產的增量、增收、增效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明確要求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師制度和評估制度,規範評估行為,維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加強森林資源資產的管理和評估工作,需要規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防止森林資源的流失,促進林木和林地流轉,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資產評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知識讀本》一書,融知識性、政策性、科學性與普及性於一體,力求以通俗的語言闡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發展的歷史過程、科學內涵、發展規律和評估方法,可作為從事森林資產評估、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專業以及基層林業工作人員的自學用書,也可作為林業院校林業、林業經濟管理等專業的學習用書。
關於森林資源資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森林資產價格評估人員
執業資格認定等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改價證函&#91;2008&#93;218號>>
湖南省價格認證中心:
你中心《關於對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財企&#91;2006&#93;529號和財政部財企&#91;2007&#93;339號檔案有關問題的請示》(湘價認函&#91;2008&#93;17號)和《關於撤銷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有關問題的請示》(湘價認函&#91;2008&#93;20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一、依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32號)的規定,森林資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具有工商註冊企業法人資格基本條件。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林業科研教學單位性質屬事業單位,不具有工商註冊企業法人資格的基本條件,不屬於森林資源資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行政許可範疇。
二、資產評估是價格評估的一個組成部分,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91;2008&#93;1172號)的規定,資產評估機構從事涉及國家利益和公眾利益的各類價格評估,均應納入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和管理。
三、依據《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33號)的規定, “經註冊的價格鑑證師不需認定”,即註冊價格鑑證師不存在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的情況。因此,對該人員的註冊與管理,應適用《價格鑑證師註冊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號)的有關規定。該人員任職的價格評估機構的資質認定,應按照《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辦理。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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