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

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為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相當副處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

將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所、市失業保險所的職責進行整合,組建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原三所保險經辦機構的人、財、物以及債權債務全部劃歸新成立的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管理和承擔。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本市制定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承擔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

(三)按照國家、自治區、本市規定的社會保險統籌範圍, 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受理單位、個人繳費的繳費申報、審核、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建立和管理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按規定核定及撥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四)建立和管理社會保險基金。

(五)負責受理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諮詢。

(六)負責對所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代辦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七)負責社會保險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組織、立項、開發、運行、安裝、升級、維護。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設定8個相當正科級內設機構。

(一)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辦公室。

1.負責與上級部門、主管部門及各科室的協調和聯絡;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對外接待和後勤保障;負責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領導指示、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2.負責擬訂工作制度、計畫、總結等綜合性文稿;負責辦 理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宣傳工作。

3.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目標管理、績效考評等工作;做好職工考核、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專業技術人員、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4.負責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5.負責社會保險業務檔案收集、整理、歸檔、查詢等,確保社會保險業務檔案資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6.負責與人力資源市場聯繫,推薦失業人員再就業。聯繫、監督培訓機構,組織失業人員開展免費轉崗培訓,提高失業人員再就業技能。

7.負責群體性突發事件預警及應急處理;負責信訪事項受理、複查、覆核工作;承擔接訪工作;承擔上級轉來的相關信訪任務;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財務科。

1.負責各項社會保險費收繳、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撥付和社會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監督業務。

2.編制我市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決算。

3.負責本局經費的會計核算、監督業務。

(三)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征繳科。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的社會保險政策,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制訂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計畫,完成上級下達的征繳及參保人員擴面工作計畫。

2.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註銷業務,並進行年檢;受理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繳費;及時掌握社會保險費征繳情況,依法催繳社會保險費。

3.負責為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建立社會保險檔案,建立社會保險個人賬戶。負責參保對象相關數據的調查、統計、查詢。

4.負責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

5.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給參保人員。

6.負責對在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進行跟蹤管理,為失業人員辦理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

(四)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結算科。

1.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待遇審核、結算、調整及個人賬戶繼承核定等工作。

2.負責辦理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醫療費用申報結算工作。

3.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支出情況及時進行統計、登記,將統計數據與財務科進行核對。

4.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企事業單位參保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五)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審查科。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本市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配合市級有關部門起草有關政策措施,提出完善社會保險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並參與具體的制定工作。

2.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

3.負責統計和分析社會保險稽查相關數據。

4.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個人參加社會保險及繳費的情況進行稽查。

5.負責對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依法查處。

6.負責對從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待遇依法追償。

(六)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醫療管理科。

1.負責對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離休幹部、二等乙級傷殘軍人、大額醫療保險、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醫療行為管理;負責對參保人員醫療情況、醫療支付範圍進行審核。

2.按照有關規定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社會保險醫療服務行為進行管理,以及對開展有關社會保險醫療服務業務進行指導。

3.對參保單位、參保人員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離休幹部、二等乙級傷殘軍人、大額醫療保險、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申領業務進行指導。

4.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社會保險醫療費用申報,以及參保人員、離休幹部、二等乙級傷殘軍人的醫療費用申報按規定進行審核。

5.按照有關規定和協定,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進行監督檢查,以及對社會保險醫療費用發生情況進行監控;處理和調解參保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糾紛。

(七)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科(新農保辦)。

1.負責組織指導各級社保經辦機構開展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工作。

2.負責協調財政補貼資金及時劃撥。

3.參與制定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稽核。

4.負責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參與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信息技術科。

1.負責全市社會保險計算機網路系統的組織、立項、開發、 運行、安裝、升級、維護。按照全區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的要求,指導各縣(市、區)信息化建設的實施、培訓工作,督促市本級、各縣(市、區)按照全區大集中信息化建設的要求完成相關數據入庫工作。協助上級做好數據大集中系統的數據遷移、需求分析工作。

2.負責中心機房的維護工作,包括數據伺服器、套用伺服器、網路設備、精密空調、滅火系統、門禁系統和監控系統等,配合系統供應商做好設備的續保工作。聯繫和配合線路運營商做好辦公大樓以及連線各縣(市、區)連線線路的安裝、維護、巡檢等工作,保證線路暢通。

3.負責社會保險網路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配合開發商協調定點醫院、定點零售醫院安裝,培訓收費系統及日常維護工作。做好辦公大樓視頻會議、監控系統、機房值班、計算機等設備日常維護。

4.負責社會保障卡的制卡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梧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全額事業編制76名,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5名,其中,局長1名(副處長級),副局長3名(正科長級);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17名(8正9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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