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區科技局

主要職責一、加強對平安建設工作的領導。 二、認真落實平安建設工作責任制。 認真落實平安建設(綜治)工作一票否決制。

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平安建設工作的領導。區科技局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區綜治辦的要求切實抓好機關的平安建設工作,做到有組織、有計畫、有落實,努力提高機關的平安建設工作水平。認真完成平安建設工作任務,為機關的正常工作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狠抓制度建設,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機關的值班制度、保密制度和保衛制度,確保各股室無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無幹部職工違法犯罪,無泄密失密事件。加強對各項制度執行和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存在問題,及時改正,消除隱患,並做好工作總結,及時向區綜治辦報告。
二、認真落實平安建設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區科技局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每個人的工作職責。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紮實抓好平安建設工作的落實,努力做到不發生刑事案件。每季度召開會議研究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認真落實平安建設(綜治)工作一票否決制。
三、加強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辦事的自覺性。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各股室幹部學習政治理論和法律知識,提高各股室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平安建設(綜治)意識。遵守機關的規章制度,落實安全、保衛、保密措施,認真實行平安建設(綜治)一票否決制。認真組織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憲法、法律法規,學習平安建設工作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要求,每季度一次集中組織機關人員學習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幹部職工法制觀念和平安建設(綜治)意識。積極參與全區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四、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消除不安定因素。積極參加街、居創建文明安全小區活動。制定創建梅列區區級先進單位計畫。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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