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縣統計局

(1)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交通、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指導縣直有關部門的工業、交通、能源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建立、完善、管理統計資料庫;利用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 (2)組織實施全縣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調查和商品房銷售情況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並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建立、完善、管理統計監測資料庫;利用統計監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 (3)組織實施全縣農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外貿、外經、旅遊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並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建立、完善、管理全縣農業貿易統計資料庫,利用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

簡介

柳河縣統計局自2006年8月份開始實行省垂直管理、地方保障的行政體制。作為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

機構職能

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統計工作規範性檔案、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全縣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的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在全縣範圍內的實施。
2、根據國家和省、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方法,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全縣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方法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全國性或地區性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
3、研究提出重大的縣情縣力普查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全縣範圍內的社會經濟統計調查;匯總、整理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收集、整理、提供省及外縣(市、區)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和研究。
4、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信息。
5、建立、完善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
6、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宣傳、統計人員教育培訓、統計專業職務資格考試工作。
7、開展全省民主評議政(行)風抽樣調查工作,並負責對我縣各鄉(鎮)站、辦、所政(行)風民主評議結果進行統計。
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成員

局 長:富國忠,負責統計局全面工作;負責統計局幹部人事安排;負責統計局、農調隊的財經工作。
副局長:楊明善,負責統計局業務全面工作;負責指導全縣統計基礎建設和法制建設;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統計人員的崗位培訓和開展優質服務工作;負責國家組織的各項普查、抽樣調查工作。
副局長:竇亞春,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協助局長負責全局事務性工作;

內設機構

柳河統計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
1、綜合科
(1)負責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統一審查和管理;整理和提供全縣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信息,並負責向社會發布;編印統計年鑑、統計提要及各類統計數據資料;組織建立和套用全縣綜合資料庫;負責全局統計業務的綜合協調和統計分析資料的審核。
(2)負責組織全縣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監督和檢查本縣各級統計部門的依法行政情況;負責行政複議工作。
2、社會經濟科:
(1)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交通、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指導縣直有關部門的工業、交通、能源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建立、完善、管理統計資料庫;利用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
(2)組織實施全縣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調查和商品房銷售情況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並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建立、完善、管理統計監測資料庫;利用統計監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
(3)組織實施全縣農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外貿、外經、旅遊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並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建立、完善、管理全縣農業貿易統計資料庫,利用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諮詢。
3、普查中心:
根據國家普查任務,制定柳河縣普查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的普查工作,對普查資料進行數據處理、統計分析和開發利用,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更新統計制度;為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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