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川區審計局

三、對地方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五、對地方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單位名稱

東川區審計局

主要職責

一、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二、對本級各行政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三、對地方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四、對區級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五、對地方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區級各部委辦局、各鄉鎮主要負責任,在任職期間對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九、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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