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溪滿族自治縣科技局按照“鞏固基礎、打造典型、重點推進、全面提升”的總體工作思路,在充分發揮鄉鎮科協、農技協和縣級學會作用上下功夫,全力開展省“科普達標縣”創建工作,進一步提高了全縣人民民眾的科學文化素質,推進了我縣各產業的技術進步,強化了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的轉化,對促進全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本溪滿族自治縣位於遼東半島腹地,東與桓仁、寬甸相臨,西與本溪、遼陽接壤,南與丹東毗鄰,北接瀋陽、撫順。全縣總面積3344平方公里,地貌特徵為“八山一水一分田”,屬於北溫帶大陸季風氣候。全縣轄14個鄉鎮總人口30萬人,有漢、滿、回、蒙、鮮等15個民族。縣政府所在地設在小市鎮。
本溪滿族自治縣交通便捷,瀋丹高速公路橫貫全縣,境內3條省級公路與沈大公路相連。沈丹、溪田鐵路在縣內站點12處。縣城小市距本溪市區40公里,距省會瀋陽100公里,距瀋陽桃仙國際機場85公里,距丹東大東港200公里,距大連340公里,距營口港230公里。通訊發達,實現光纜程控,直通海內外。城市基礎設施完備。
本溪滿族自治縣是遼寧省重要天然次生林保護區,林產豐富,林地面積26.1萬公頃。木材蓄積量1338.5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72.8%。我縣利用林業資源,發展了多種產業。其中木業加工從細木工板到高密度板、集成材、高檔餐具、家具等,年產值4億元。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烏蘭察布市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