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專業

培養掌握書記官職業的基礎知識與操作技能,從事書記官業務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

書記官專業基本信息

學歷層次:專科
專業名稱:書記官
專業代碼:690105
所屬門類:法律
所屬學科:法律實務類
培養方向:法律文秘、中文速錄

專業介紹

書記官專業所學的主要是各項重要的法律以及中文速錄技能的內容,所以書記官專業是屬於法律類專業的。掌握書記官職業的基礎知識與操作技能,從事書記官業務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專業面向公檢法系統、新聞媒體、各類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培養勝任庭審記錄、詢問記錄、公務商務談判記錄、會議記錄等實時語言信息採集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開設課程

法學概論、訴訟原理與實務、法律文書、秘書學基礎、公共關係學、書記官工作概論、行政公文寫作、檔案管理、文獻檢索、司法筆錄訓練、電子速記、庭前準備、庭審記錄、卷宗管理、模擬法庭等。

書記官專業簡介

根據教育部2004年《高職高專專業指導目錄》的規定,法律類專業有司法助理、書記官、法律文秘、法律事務等專業,而且書記官專業所學的又主要是各項重要的法律以及中文速錄技能的內容,所以書記官專業是屬於法律類專業的。掌握書記官職業的基礎知識與操作技能,從事書記官業務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書記官業務操作技能。主要實踐教學環節法學概論、訴訟原理與實務、法律文書、秘書學基礎、公共關係學、書記官工作概論、行政公文寫作、檔案管理、文獻檢索、司法筆錄訓練、電子速記、庭前準備、庭審記錄、卷宗管理、模擬法庭、書記官業務綜合實訓、畢業論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課程和實踐環節。培養目標培養掌握書記官職業的基礎知識與操作技能,從事書記官業務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畢業生具備的專業知識與能力書記官業務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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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前景與方向

公、檢、法、司部門和律師事務所的書記員、速錄員、政務會議及商務洽淡的速錄師等。

職業資格

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初級書記官、中級書記官、高級書記官。

申報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初級書記官: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中級書記官:
1、已通過初級書記官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級書記官:
1、已通過中級書記官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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