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區科技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府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辦法和措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總體規劃。
(三)研究提出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四)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歸口管理的區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等有關科技費用的預、決算。
(五)研究制定加強高新技術發展的措施辦法,負責高新技術發展、科技攻關墳墓、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工作。
(六)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化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實施火炬計畫、星火計畫;負責成果推廣計畫制定與實施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材料匯總、審查、上報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區高新技術風險投資。
(七)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協調組織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
(八)編制實施科研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計畫;負責新建和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的審查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初審、申報和管理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區科技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創新工作。
(十)負責專利法規的宣傳與組織實施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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