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縣科技局

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開展全縣科技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科技網路建設、科技信息的編輯、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宣傳和實施,搞好依法行政,組織相關部門打擊涉及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負責調處屬於我縣管轄的智慧財產權糾紛;負責各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專利的統計、規範和管理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的實施;負責科技信息、科技情報工作;負責研究擬訂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重大專項計畫、基礎計畫、合作計畫的編制、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推薦和管理相關領域的國家、省、州和縣的科技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和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等相關工作。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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