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貫徹草原法律、法規,監督檢查草原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
2.對違反草原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3.負責草原所有權、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的審核、登記、管理的相關工作;
4.負責草原權屬爭議的調解及辦理調劑使用草原的相關工作;
5.對徵收或者徵用草原和草原建設項目等進行現場勘驗、監督檢查,處理臨時占用草原的有關事宜;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草原防火的具體工作;
7.開展草原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3.負責草原所有權、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的審核、登記、管理的相關工作; 4.負責草原權屬爭議的調解及辦理調劑使用草原的相關工作; 7.開展草原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