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在河南財經學院與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合併基礎上建立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同意在河南財經學院與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合併基礎上建立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申報設定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函》(豫政函〔2009〕76號)收悉。 一、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學校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統籌解決。

教育部關於同意在河南財經學院與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合併基礎上建立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通知
教發函[2010]48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申報設定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函》(豫政函〔2009〕76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學校設定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及全國高等學校設定評議委員會五屆四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在河南財經學院與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合併基礎上建立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校代碼為:10484,同時撤消河南財經學院和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學校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統籌解決。
二、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為多科性的普通本科學校,以實施普通本科教育為主,同時承擔研究生培養的任務。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8000人左右。
三、該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應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
四、為支持學校發展,政府承諾的今後5年內投入16.8億元(其中:政府財政教育撥款8.1億元,學校教育事業收入6.8億元,財政專項1.2億元,其它收入0.7億元)用於學校發展建設經費,須落實到位。
望你省加強對該校的領導和管理,加大投資力度,加快學校的學科規劃和校園建設,落實資金投入,加強學校的師資隊伍建設、學科專業建設和教學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學校的教育質量、科研水平和辦學效益,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河南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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