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進社

“撤村進社”是指將村民委員會轉成社區居委會,撤消村委會建制,實行社區居委會建制。 浙江省民政廳要求,今後,只有同時具備省里規定已完成資產改制等四個條件,才可以撤銷村委會建立社區居委會。 撤村進社不是簡單的換個牌子,一撤了之,而是本著努力提升服務民眾水平的原則,建立和完善服務中心。

“撤村進社”是指將村民委員會轉成社區居委會,撤消村委會建制,實行社區居委會建制。撤村進社是城市化、工業化的必然產物,是大力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解決新形勢下“三農”問題的根本要求。
“撤村進社”,是一項涉及基層組織建設(撤銷行政村建制,建立社區居委會)、集體土地處置(行政村建制撤銷後,農村集體土地原則上依法徵用,轉為國有)、集體資產處理、村民農轉非(村改居後,按有關規定和程式辦理村民就地農轉非手續,村民農轉非後,享有與城區居民同等待遇,並履行應盡義務,包括計畫生育政策)等的系統工程。
浙江省民政廳要求,今後,只有同時具備省里規定已完成資產改制等四個條件,才可以撤銷村委會建立社區居委會。
一、擬撤銷的村民委員會,必須位於城市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之內;
二、該村委會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被依法徵收完畢或雖未徵收完畢,但人均耕地已無法滿足農民生產生活基本需要。
三、是該村委會所轄區域內,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勞動能力的適齡農民已經轉移到非農業生產領域,不再依靠農業生產作為自己主要生活來源。
四、是農村集體資產、債權債務得到妥善處置,完成資產改制,產權關係明確。 同時省、市、區要求,社區規模原則上按3000戶,10000人的標準設定。還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有50%以上村民簽名通過。市里要出台規範村改居的規範性檔案,對村改居的條件、要求、程式等有一個比較明確的可操作性的規定。
撤村進社不是簡單的換個牌子,一撤了之,而是本著努力提升服務民眾水平的原則,建立和完善服務中心。要積極建設集辦事大廳、黨員電教室、閱覽室、圖書室、愛心超市、社區警務室、衛生室為一體的綜合性服務場所。實行一站式視窗化服務,集合社區黨建、勞動保障、計畫生育、民政服務、綜合治理、科教文衛等服務內容。採用全程代理的業務受理模式,實行一門式受理、一條龍服務,真正方便民眾居民生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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