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竿斬木

〖拼音〗 〖典故〗 ”吳廣也是個有見識的人,他同意了陳勝的意見。

〖拼音〗
jiē gān zhǎn mǜ
〖出處〗
漢·賈誼《過秦論》:“斬木為兵,揭竿為旗。”
〖典故〗
公元前209年7月,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的地方官派出兩名差官押著九百名貧民壯丁,到漁陽(今北京市密雲縣)去防守邊疆。這兩個差官又從壯丁里挑選出兩個身強力壯的人作屯長,這兩個屯長一個叫陳勝(字涉),另一個叫吳廣。陳勝、吳廣一行往北拚命趕路,一點也不敢耽誤。因為按照秦王朝的法令,誤了日期,是要砍頭的。可是,他們剛剛走了幾天,才到大澤鄉(今安徽宿縣西南),正趕上下大雨,只好扎了營,待天晴再走。雨又偏偏下個不停,眼看日期是耽誤了,陳勝同吳廣商量,說:“咱們即便走,誤了日期,也是死;逃,給官府抓住,也是個死。反正是個死,不如大家一起反了,推翻秦二世,為老百姓除害。”吳廣也是個有見識的人,他同意了陳勝的意見。
於是陳勝和吳廣就帶著幾個心腹首先把那兩個差官砍死,接著大夥砍伐樹木為兵器,高舉竹竿為旗幟,對天起誓,同心協力,推倒秦二世。大澤鄉的農民一聽陳勝、吳廣他們起來反抗秦朝的暴政,青年子弟都紛紛拿著鋤頭、鐵耙、扁擔、木棍來營里投軍。
這個成故事比喻高舉義旗,起來反抗。泛指人民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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