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選法院

對於“Forum g”,我國學者中有“挑選法院”、“選購法院”、“擇地行訴”和“競擇法院”等不同譯法。 對其具體含義,我國學者的普遍理解是“當事人選擇於己有利的法院起訴,從而使對方蒙受不利”。

對於“Forum shopping”,我國學者中有“挑選法院”、“選購法院”、“擇地行訴”和“競擇法院”等不同譯法。對其具體含義,我國學者的普遍理解是“當事人選擇於己有利的法院起訴,從而使對方蒙受不利”。當事人在不同國家(法域)提起訴訟,由於各國(法域)政治、文化、經濟、法律傳統方面的差異,衝突規範存在差別,其指引的實體法會有所不同,各國(法域)法院對於同一涉外民商事案件,就可能會作出不同的判決,因此,當事人為維護自己的利益,總是希望選擇一個對自己最為有利的法院進行訴訟,當事人這種選擇法院的行為與在集市上進行商品買賣時挑選物品極為相似,故稱之為“挑選法院”更為恰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