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巾

手巾

《善見律毗婆娑》卷十四中說:“手巾畜二。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說明手巾的用處:“當用手巾有五事。 《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之一列舉拭身巾、拭手巾及拭面巾三種。

基本信息

涵義

手巾(梵snatra-sataka),比丘

手巾 手巾
所常用的十八物之一。又稱拭手巾、淨巾,即拭手及臉的布巾。

手巾的由來

《善見律毗婆娑》卷十四中說:“手巾畜二。”《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說明手巾的用處:“當用手巾有五事。一者當拭上下頭;二者當用一頭拭手,以一頭拭面止;三者不得持拭鼻;四者以用拭膩污當即浣之;五者不得拭身體,若澡浴各當自有巾。若著僧伽梨時,持手巾有五事。一者不得使巾頭垂見,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當敗色令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飯當用覆膝上,飯已當下去。”
在中國,手巾自古即被使用,後禪林備之於僧堂、浴室、後架等供大眾使用。如《敕修百丈清規》卷六中說浴條中說:“鋪設浴室,掛手巾,出面盆、拖鞋、腳布。”此外,《毗尼母經》卷八提出淨體巾、淨面巾、淨眼巾之別。《四分律行事鈔》卷下之一列舉拭身巾、拭手巾及拭面巾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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