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色令

戈色令(1917—1972),男,陝西省府谷縣老高川公社戈家梁生產隊人,《告別飢餓1978》中一個勤勞而能幹的“田秀才”。

民國經歷

在舊社會,他扛過長工,到內蒙古的乾草地上挖過甘草,也下煤窯掏過炭,也租種過土地,是個地地道道的受苦人。只是由於他年輕力壯勤勞,會經營,家裡人又沒遭過什麼大災大病,到1947年府谷縣解放時,居然混下了一點點家產,過上了小康日子。因此之故,土改時給他定了箇中農。

致富四事

舊社會的勞苦的經歷,使他對共產黨懷抱感激之情,但由於他有一點小小的家底,又會經營,他對合作化一直抱懷疑態度。村里搞開了互助組,他不參加,成立了初級社,他還是沒參加。他自信他會比合作社經營得更好。他當時三十出頭,家庭主要成員有:父親、妻子、堂兄戈仲和及堂兄媳婦。當時孩子都還很小,不頂事。

他指導這個家庭,從1952年起辦了以下四件事:

第一件,開荒。

貸了些款,花了三個月時間,修了一里多長的水渠,利用洪水漫地,使近百畝荒沙灘漫成了良田。1955年,這些漫出的地上,種糜子畝產竟有二百五十多斤。這一年他家總產糧食三萬多斤,給國家交公糧二千多斤。

第二件,造林。

他把僅有的兩株柳樹作母樹,年年春秋兩季剁樹栽子(後來還從別人手裡買了一些栽子),在一里半長的爛房渠溝里打壩種樹,並把這條溝封了起來。年久月深,荒溝成了一條綠森森的林溝。

第三件,種草。

他把一百多畝山樑薄地和三十多畝山窪地,種上了苜蓿,實行草田輪作。還在買來的荒沙丘上種了沙蒿。這不僅使那些沙丘不再隨風移動,掩埋莊稼,而且還給他家生了一筆財。1957年,僅蒿籽就收了四百多斤,還收了苜蓿籽五百多斤,賣了幾百元錢。

第四件,養殖。

府谷一解放,他就買了一隻公羊,餵肥後用它換了一頭小毛驢,後來又用小毛驢換了一匹瘦母馬。經過精心照料,母馬下了駒,駒大了又下駒。他們家種草又多,不愁養不活。到1956年,竟然有了三匹馬、一頭騾、四條牛、三頭驢和一百二十多隻羊。戈色令勞動發家,起初並未受到指責反對。

社會名譽

相反,還多次被縣裡評為勞動模範,被推薦當過農民技術員和三家塔等處水利工程的指揮。我們後來到府谷縣城西北方向緊靠內蒙古邊界的老高川公社,一路打聽人們對戈色令的看法,接觸到的七八個知道戈色令的人,都說他是個好人,有本事的人。他們說,戈色令這個人很會辦事。他造了林後,專門把臨近的羊工請到他家來喝一杯,請大家協助保護他種的林木。他家挑女婿和別人家也不一樣,他不看家產只看人。如是黨員,他要考黨章,是團員要考團章,是農民要考二十四個節氣和各個節氣應該乾哪些農活。過不了他的手,就不能做他的女婿。

他還很講風格,富而不吝。1963年,國營林場收買周圍民眾的樹栽子造林,來來往往送樹栽子的人很多,路遠一點的都在戈色令家借宿,他都來者不拒,熱情款待,給吃給喝。一年之中,僅此一項,他貼了一石多米(當地一石約合二百五十斤)。他還把自家的樹栽子、草籽,支援鄰隊造林種草,分文不取。但是,就是有一條,他好歹不肯入合作社。合作社也拿他沒辦法。

坎坷遭遇

一來是,合作社的農林牧各業,沒有一樣搞得比戈色令好,二來他也沒有乾過一件壞事呀!能把他怎樣呢!1958年公社化了,集體這邊有了辦法了,這就是採取行政手段搞垮戈色令這個競爭對手。戈色令沒法不“化”了,他的土地、牲畜入了社,只有樹還算他的。1964年冬“四清”,集體又有了新招,說他種那么多樹是搞資本主義,把一溝樹全部收了。樹有一萬株左右,比較大的三千八百株,作價三百八十元,小的總共給記了二千分工。當時說是大家都收,實際上別人家的沒有收(別人家也聰明,不像他這么傻乎乎地種那么多樹),只收了他一家的。作了價的三百八十元錢,左扣右扣,實際上一分錢也沒到他手。而隊里自從收了戈色令的樹,憑空添了一筆大財。縣林業局的同志估計,集體砍戈色令的樹賣的錢約值近萬元。而戈色令的不幸遭遇並沒有就此結束。

悲慘結局

“文化大革命”中的1969年,又以“一貫走發家致富的道路”的罪名,給他戴上了富農分子的帽子。他不服,說:“我沒有剝削人,我是聽黨的話努力發展生產的。”結果又說他態度不好,被打得死去活來。這以後又多次批鬥他。但是,戈色令仍然想不通。

從此,他不講話,也不好好吃飯,後來有點瘋瘋癲癲,身體完全垮了下來,不能再幹活了。

1972年農曆六月里戈色令死了,時年才五十五歲。當時,雖然他頭上戴著富農分子的帽子,前往他靈前弔唁的卻多達一百七十多人。縣林業局的老同志也為他的遭遇叫屈。

身後平反

1979年,府谷縣給戈色令平反了,推倒了誣衊不實之詞,摘掉了強加給他的“富農分子”帽子,大家都認為做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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