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總理

愛爾蘭總理

愛爾蘭總理(愛爾蘭語:單數稱 Taoiseach,複數稱 Taoisigh,正式稱謂:An Taoiseach)是愛爾蘭共和國的政府首長和愛爾蘭內閣首腦。總理是由愛爾蘭下議院選出,再由愛爾蘭總統任命。總理在任內必須得到下議院大多數的議員支持。現任總理是統一黨黨首利奧·瓦拉德卡。

基本信息

職務權力

現任總理利奧·瓦拉德卡現任總理利奧·瓦拉德卡
根據《愛爾蘭憲法》,總理必須是愛爾蘭下議院議員。如果總理被發現已失去下議院大多數議員的支持,總理必須自行請辭或請求總統批准散下議院。總統有權拒絕審批解散下議院的請求,迫使總理請辭。這種權力從未被總統使用,但在1944年、1982年和1994年,某些事件令總統可以在必要時間內行使這種權利。
總理在這些情況下會失去下議院的支持:
下議院通過不信任動議
下議院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
如果總理請辭,他可以臨時擔任總理,直到繼任人被選出為止。

現任總理

利奧·瓦拉德卡,印度裔愛爾蘭人,1979年出生於都柏林。

歷任總理

1、埃蒙·迪·華理拉(EamondeValera)1937年12月29日—1948年2月18日愛爾蘭共和黨
2、約翰·阿洛伊西斯·科斯特洛(JohnAloysiusCostello)1948年2月18日—1951年6月13日愛爾蘭統一黨
3、埃蒙·迪·華理拉(EamondeValera)1951年6月13日—1954年6月2日愛爾蘭共和黨
4、約翰·阿洛伊西斯·科斯特洛(JohnAloysiusCostello)1954年6月2日—1957年3月20日愛爾蘭統一黨
5、埃蒙·迪·華理拉(EamondeValera)1957年3月20日—1959年6月23日愛爾蘭共和黨
6、斯恩·法蘭西斯·利馬斯(SeánFrancisLemass)1959年6月23日—1966年11月10日愛爾蘭共和黨
7、傑克·林奇(JackLynch)1966年11月10日—1973年3月14日愛爾蘭共和黨
8、利亞姆·哥斯格雷夫(LiamCosgrave)1973年3月14日—1977年7月5日愛爾蘭統一黨
9、傑克·林奇(JackLynch)1977年7月5日—1979年12月11日愛爾蘭共和黨
10、查爾斯·豪伊(CharlesHaughey)1979年12月11日—1981年6月30日愛爾蘭共和黨
11、加勒特·菲茨傑拉德(GarrettFitzGerald)1981年6月30日—1982年3月9日愛爾蘭統一黨
12、查爾斯·豪伊(CharlesHaughey)1982年3月9日—1982年12月14日愛爾蘭共和黨
13、加勒特·菲茨傑拉德(GarrettFitzGerald)1982年12月14日—1987年3月10日愛爾蘭統一黨
14、查爾斯·豪伊(CharlesHaughey)1987年3月10日—1992年2月11日愛爾蘭共和黨
15、艾伯特·雷諾茲(AlbertReynolds)1992年2月11日—1994年12月15日愛爾蘭共和黨
16、約翰·布魯頓(JohnBruton)1994年12月15日—1997年6月26日愛爾蘭統一黨
17、伯蒂·埃亨(BertieAhern)1997年6月26日—2008年5月6日愛爾蘭共和黨
18、布賴恩·考恩(BrianCowen)2008年5月7日—2011年3月9日愛爾蘭共和黨
19、恩達·肯尼(EndaKenny)2011年3月9日—2017年6月15日 愛爾蘭統一黨20、利奧·瓦拉德卡2017年6月15日—愛爾蘭統一黨

內閣部門

財政部
國防部
外交和貿易部
教育與技能部
司法與平等部
衛生部
就業、企業和創新部
農業,食品和海洋部
藝術,遺產和愛爾蘭語部
兒童和青年事務部
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
環境,社區和地方政府部
公共支出和改革部
社會保障部
運輸,旅遊和體育部
以下出席內閣會議,但沒有表決權
總檢察長
內閣秘書長(ChiefWhip)
房屋及規劃國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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