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28日,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擬任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局長。
跳樓自殺
2015年12月27日21時,公安機關接報稱,在深圳市南山區某小區有人墜樓。接報後,警方立即趕往現場。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現查明,墜樓者系自殺身亡,排除他殺。死者身份為光明新區城管局原局長徐遠安。
此前,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此次滑坡災害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事故的受納場為徐遠安在任期間批准。
人物事件
光明新區城市管理局原局長徐遠安,在任職期間違反法律,權錢交易,大肆收受益相龍公司實際控制人龍仁福賄賂;濫用職權,違反規定審批紅坳受納場;玩忽職守,對紅坳受納場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監管查處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已經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鑒於其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墜樓自殺身亡,建議不予追究其責任。
![徐遠安[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徐遠安[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和管理辦公室副主任]](/img/5/c14/nBnauM3X4UzN3ATOwAzM2kTO0UTMyITNykTO0EDMwAjMwUzLwMzLwA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