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慧玲

彭慧玲 女 法律副教授。 1989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華東政法大學刑法學碩士(在讀)。海南京園律師事務所律師。從事法律教學工作20年,積累了豐富的教學經驗。先後講授過《民法》《法學基礎理論》《刑法》《刑訴法》《民訴法》等十多門法律課程,在教學工作中,根據法律教學的特點和學生實際情況,本人在教學中採用案例教學為主的方式,激發學生興趣和學習積極性,並在教學中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教學中語言準確、條理清晰、重點難點突出、板書規範,並能運用現代教學手段,採用多媒體教學方式。在課餘時間還撰寫論文《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性質和社會價值》、《金融領域犯罪的特徵和防範對策》、《論奧林匹克委員會人身權的保護》等論文若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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