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平倉風險

強行平倉風險是指由於期貨經紀公司根據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每天都要對交易者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所以當期貨價格波動較大、保證金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足的話,交易者可能面臨強行平倉風險。除了保證金不足造成的強行平倉外,還有當客戶委託的經紀公司的持倉總量超出一定限量時,也會造成經紀公司被強行平倉,進而影響客戶強行平倉的情形。因此,客戶在交易時,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資金狀況。

什麼是強行平倉風險

強行平倉風險是指由於期貨經紀公司根據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每天都要對交易者的盈虧狀況進行結算,所以當期貨價格波動較大、保證金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足的話,交易者可能面臨強行平倉風險。除了保證金不足造成的強行平倉外,還有當客戶委託的經紀公司的持倉總量超出一定限量時,也會造成經紀公司被強行平倉,進而影響客戶強行平倉的情形。因此,客戶在交易時,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資金狀況。

股指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制度價格的微幅變動都會引起投資者的保證金餘額的變化。如果資金管理不善,可能會出現投資者賬戶中的資金不能滿足追加保證金要求的情況,此時投資者的持倉就可能被強行平倉。有時即使大方向看對了,也可能因資金管理不善、在獲取盈利之前被強行平倉而蒙受較大的損失。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交易所按有關規定對會員、投資者持倉實行強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性風險控制措施。具體是指在出現特殊情況時交易所對會員、投資者的持倉予以強制性對沖以了結部分或全部持倉的行為。強行平倉制度的實行,能及時制止風險的擴大和蔓延。

強行平倉的條件

當投資者保證金水平低於某一標準,為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系統會執行強制平倉。當客戶賬戶的保證金比例為30%時,系統會從虧損最多的交易單開始強制平倉,直至保證金比例回到30%以上。當價格波動大時,也有可能在低於30%的保證金比例強制平倉。

強行平倉的實行法則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在下列五種情況下會出現強行平倉:

(1)會員結算準備金餘額小於零,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的;

(2)持倉超出持倉限額標準,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平倉的;

(3)因違規受到中金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4)根據中金所的緊急措施應予強行平倉的;

(5)其他應予強行平倉的。

強行平倉先由會員自己執行,時限為開市後第一節,即上午交易時間。強行平倉的價格通過市場交易形成。若時限內會員未執行完畢,則由中金所強制執行。

成熟市場的經驗表明,在進行股指期貨交易時切忌滿倉操作,投入交易的資金一般不要過半,最好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內,以便為行情波動時可能追加保證金留有餘地。

規避強行平倉風險的建議

當市場波動方向與投資者持倉不利時,或者由於種種原因保證金被提高,投資者期貨帳戶的權益不足以維持持倉需要,被迫需要追加保證金,甚至需要被強行平倉。導致投資者的投資計畫遭受影響,而無法繼續持有頭寸

首先,必須根據自己的投資計畫,合理有效的計畫分配自己的資金,儘量避免滿倉操作。並且,需要設定嚴格的止損。避免虧損超過預期。

其次,鑒於期貨交易對資金劃撥時效的嚴格要求,投資者追加保證金,亦以期貨公司開戶銀行確認投資者資金到帳為準。建議投資者採用當地較為快捷的保證金劃轉方式(如:銀期轉帳)。特別是實行盤中動態結算、即時追加規則後,保證金追加的時效性要求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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