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甲板

參加船體總縱強度的甲板。 強力甲板的開口寬度應不大於0.8B;在強力甲板開口兩側及其邊線延長線外的甲板上應儘量減少開孔,若需開孔,應開設圓形或長軸沿船長方向布置的橢圓形孔口,孔口邊緣應適當補強,各孔口間應互相遠離並應避開艙口角隅;不允許開孔寬度超過甲板開口一側甲板寬度的0.5倍;甲板上所有貨艙口和機艙口的開口角隅應為圓角,圓角半徑r應不小於開口寬度的1/10,r小於610㎜的艙口角隅,應採用等於甲板厚度1.5倍的加厚板或用厚度相等的復板補強,復板與甲板應採用塞焊焊妥。

參加船體總縱強度的甲板。強力甲板的開口寬度應不大於0.8B;在強力甲板開口兩側及其邊線延長線外的甲板上應儘量減少開孔,若需開孔,應開設圓形或長軸沿船長方向布置的橢圓形孔口,孔口邊緣應適當補強,各孔口間應互相遠離並應避開艙口角隅;不允許開孔寬度超過甲板開口一側甲板寬度的0.5倍;甲板上所有貨艙口和機艙口的開口角隅應為圓角,圓角半徑r應不小於開口寬度的1/10,r小於610㎜的艙口角隅,應採用等於甲板厚度1.5倍的加厚板或用厚度相等的復板補強,復板與甲板應採用塞焊焊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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