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雲[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系講師]

張麗雲[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系講師]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張麗雲,女,1942年6月生,中國吉林省榆樹縣人。大學文化,法學學士學位,中共黨員,吉林大學黨委統戰部部長,研究員。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系講師

張麗雲 女 生於1974年1月 籍貫山西
學習及工作經歷:1992年至1996年,就讀於北京工商大學經濟法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6年至1998年,就任於中國機電工業部;
1998年至2001年, 就讀於首都經貿大學經濟法系,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1年至今,任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系助教、講師,現任經濟法教研室副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經濟法、社會保障法、公司法、稅法。
主要科研成果和學術著作:參與編寫《社會保障法》法學教材一部,5萬字;獨立撰寫《法學專業專升本民法考試輔導教材》,30萬字;參與《應對WTO貿易規則》的“智慧財產權貿易協定”部分的編寫,5萬字;主持學院青年課題“工會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地位與作用”;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論文《職工工傷保險權益的維護》、《工會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角色和地位》等數篇論文;

吉林大學黨委統戰部部長

張麗雲 女,1942年6月生,吉林省榆樹縣人。大學文化,法學學士學位,中共黨員,吉林大學黨委統戰部部長,研究員。1966年畢業後留校任教,從事半導體物理與器件專業的教學與科研工作,1978年晉升為助教,1979年晉升為講師,曾任吉林大學半導體系半導體物理實驗室主任,開展了“半導體能帶的結構與化學鍵等項目的研究工作,發表了《電調罅制反射光譜的測量》等多篇論文。1984年以業,歷任電子科學系黨總支書記、人事處處長、商學院黨委書記、校部機關黨委書記、統戰部部長等職,兼任過吉林大學工會副主席、吉林大學婦幼委員會主任、吉林大學第一屆、第二屆教代常務主席,長春市第九屆市政協委員。1991年晉升為副研究員,現任職以來,在高校人事管理、黨政管理等領域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研究,發表了“綜合大學商學院辦學模式初探”、“論現代企業工資制度目標模式”等多篇論文,參加過“大陸、香港、台灣”管理教育研討會等多次學術會議。擔任系黨支書記期間,同系黨政協班子其他成員一起創建了“集成光電子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吉大分區)。吉林大學電子科學系黨總支曾連續被命名為吉林大學先進黨總支。任人事處長期間。參加了吉林大學校內管理體制改革,把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項決定落實到位。任商學院黨委書記期間,在籌建商學院、師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做出了艱辛的努力,為商學院的發展奠定了基礎。1997年任統戰部長以來,統戰部連續兩年被長春市委統統距部評為“市統戰工作先進單位”,97、98、99年被吉林省委統戰部評為“全國統一戰線先進集體”。她獲得過“吉林大學優秀教師”、“長春優秀黨務工作者”、“長春市總工會模範工會積極分子”、“吉林省統戰工作先進個人”等稱號。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副教授

張麗雲,女,1968年4月生,中共黨員。1990年畢業於大連外國語學院英語系,1999年6月於遼寧大學獲得文學碩士學位。現為一級警督,副教授, 任基礎部主任,兼黨支部書記,同時擔任遼寧省高等院校外語教學研究會理事。先後為研究生、二學位本科生、本科生、乾訓生主講精讀、聽力、口語、泛讀、視聽說、大學英語、公安專業英語,高級警務、社會學(雙語)等課程。兩次獲得院優秀課評比第一名。主編、參編著作、教材多部,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主持多項科研課題。1997年被列為學院學科帶頭人。2001年赴曼谷國際執法學院擔任同聲傳譯工作。2003年8月至2004年應邀在美國加州州立大學長灘分校刑事司法系任教,講授《比較警務學》和《比較刑事司法制度》兩門課程。被授與“傑出的訪問學者的稱號”。1999年被評為全國公安系統優秀教師。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