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效騫

1949年7月隨三分區部隊解放商縣。 1959年任商縣政協副主席。 1972年12月病故。

張效騫(1903~1972) 商州人。九歲入私塾讀書,十五歲上高小,十八歲畢業後隨舅父做小生意。民國13年(1924)經人介紹參加楊虎城部隊,曾入陝北安邊堡十七路軍教導隊和洛陽馮玉祥部教導團學習,擔任過班長、排長、連長、西安警衛團特種兵營營長、副團長等職。民國16年(1927)至民國17年(1928)在魯豫參加過北伐戰爭。民國24年(1935)5月,因商縣保全團副團長王紹武被譁變部下打死,部隊陷入混亂之中,被陝西省保衛委員會主任委員楊虎城將軍委派回商縣任保全團副團長。次年4月回西安,擔任綏靖公署參議。此間,參加了震驚中外的“西安事變”。“西安事變”和平解決,楊虎城將軍被迫出國,他請假回家。一年多後,又回到原部隊,擔任新35師孔從洲 旅副官主任,在中條山參加抗日戰爭。抗戰期間和八路軍經常接觸,關係融洽,加之軍長趙壽山給部隊訂有《新華日報》,部隊里還有從延安學習歸來的人員,在這些接觸中,使他的思想起了變化,對共產黨員有了新的認識,產生追求進步的願望。抗戰結束後,任第四集團軍總部參謀的張效騫於1946年5月在河南鞏縣隨 孔從洲起義,不料在過黃河時被國民黨部隊衝散,他流落在河南鄭州、洛陽、南陽一帶。1947年被孔從 洲和汪鋒派回商縣做地方武裝的反正工作。國民黨地方當局偵知他的活動後,便下令逮捕他,他提前逃往鄉下 隱藏。國民黨當局惱羞成怒,拆毀他家房屋十四間。1948年冬,他與李世華、劉文榮的起義部隊一起到陝南軍區。1949年7月隨三分區部隊解放商縣。商縣解放後,張效騫歷任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常委、商縣人民政府委員、商洛專署抗美援朝委員會委員、中蘇友好協會副理事長、土地改革委員會委員、婚姻法運動委員會委員、公債推銷委員會副主任等職。積極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做各界人士的工作,為新中國的建設貢獻力量。1959年任商縣政協副主席。“文革”中以惡毒攻擊黨和社會主義制度等莫須有的罪名而被撤銷一切職務,開除公職,交民眾進行批鬥,受到迫害。1972年12月病故。粉碎“四人幫”後,1978年11月9日,中共商洛地委對張效騫的錯誤處理徹底平反,恢復了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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