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縣商務局

2、負責全縣現代物流、專業市場、集貿市場的發展和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經濟運行分析及重點建設項目和引資的匯總上報工作。 3、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發展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擴大開放和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為開拓國內外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二)擬訂全縣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並抓好落實,推動城鄉商貿服務業統籌發展;突出發展專業市場和現代物流業,研究提出相關支持政策,傾力打造冀遼蒙三省(區)交界區域的商貿物流中心。
(三)研究提出全縣商貿服務業發展意見,推進服務業結構調整;推動商貿流通業標準化建設,大力發展特許經營、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四)負責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研究擬訂相關政策並抓好落實;加強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務綜合執法工作,管理商務領域12312舉報投訴服務中心。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職責;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六)承擔成品油流通市場、酒類流通市場、畜禽定點屠宰、肉品市場、調味品、再生資源回收、二手車流通、拍賣、典當、美容美髮及煤炭經營的監督管理職能;負責全縣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爆物品生產銷售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藥品流通行業發展和管理工作。
(七)指導、協調全縣進出口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各類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和經營範圍的審核、申報、登記工作;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和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負責全縣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
(八)擬定並實施全縣對外開放、利用外資政策;負責全縣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活動的謀劃、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初審、設立、變更事項審核的上報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約、章程和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事項及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訴處理工作;組織、協調以平泉縣名義參加國家、省、市、在國內外外舉辦的各種投資貿易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擬定舉辦上述活動的方案;負責全縣對外經濟貿易和對外勞務合作工作。
(九)負責全縣重點商貿流通和利用外資項目的編制和申報工作,最大限度爭取國家和省市商務部門的支持,對上級各項專項支持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十)負責原縣商貿企業改制辦公室、鄉鎮企業改制辦公室及所屬企業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負責商務系統信訪穩定工作;負責商務系統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商務系統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商業網點規劃編制(修編)並組織實施;依據《平泉縣商業網點管理辦法(試行)》、《平泉縣大型商業網點投資經營管理規定(試行)》對企業商業網點設定進行審批、驗收、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各類大型商業網點規劃建設用地進行前置審批、備案登記工作;研究擬定全縣商業網點管理政策,擬定商業網點設定導向性發展意見並推進落實。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孫繼安(商務局局長、黨委書記):負責局黨委和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審計股。
姜鳳嶺(商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黨務群團、信訪穩定、包村包扶、六創聯動、市場監管、民爆管理、機關管理、督查考核、食品安全、酒肉成品油市場監督檢查、12312舉報投訴工作;分管辦公室、商務綜合執法大隊、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聯繫市場服務中心、民爆公司。
劉海平(商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服務業發展、網點規劃、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商貿服務管理股。
魯傑平(商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招商引資、對外開放、外資項目管理工作;分管對外經濟貿易股。
王振東(商務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內資項目、市場建設、物流業發展、再生資源規劃管理、藥品流通行業及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統計工作,分管市場體系建設股和政策法規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事務及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文秘檔案、信息反饋、督查承辦、入口網站、安全保衛、信訪綜治及後勤保障工作。
3、協助分管領導做好商務系統黨務及群團工作。
4、負責縣市場建設與服務業發展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5、組織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
1、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預決算和財務監管工作。
2、擬定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並抓好落實。
3、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負責局系統職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住房基金的辦理工作。
5、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三)商貿服務管理股(縣商務應急管理辦公室)
1、擬定全縣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2、負責全縣餐飲住宿、超市、批發零售企業、“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家電下鄉及社區服務業發展和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申報國家和省、市政策性資金支持的商貿服務項目。
4、負責全縣市場運行調節和監測工作;負責商務系統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5、負責商貿服務業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工作。
6、負責考核商貿流通企業十強和商貿服務業先進鄉鎮(部門)工作。
(四)市場體系建設股
1、擬定全縣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
2、負責全縣現代物流、專業市場、集貿市場的發展和管理工作。
3、負責推進專業市場和物流業重點項目建設。
4、負責爭列國家和省、市重點市場體系建設項目的申報工作。
5、負責組織申報國家和省、市政策性資金支持的市場體系建設項目。
(五)對外經濟貿易股
1、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許可證的初審、設立、變更事項審核的上報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約、章程和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事項及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訴處理工作。
2、負責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涉外勞務輸出的組織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外貿出口企業備案登記的初審、申報及進出口的統計工作。
4、負責全縣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
5、負責全縣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活動的謀劃和組織協調工作。
(六)項目股
1、承擔縣下達的項目工作指標。
2、負責內外資項目建議書的起草和可研報告的編制工作。
3、指導全縣商貿服務企業項目謀劃和編制工作。
4、負責爭列國家和省、市重點項目匯總上報工作。
5、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經濟運行分析及重點建設項目和引資的匯總上報工作。
(七)教育培訓股
1、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
2、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職工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3、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4、負責指導全縣商貿服務企業人才培養、引進及從業人員統計工作。
5、負責商務綜合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提高執法人員整體素質。
6、負責原縣商貿企業改制辦公室、鄉鎮企業改制辦公室及所屬企業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八)政策法規股(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縣成品油管理辦公室、縣酒類監督管理局)
1、負責商務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查和備案工作。
2、指導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商務執法投訴案件的受理、處理、轉交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3、負責全縣商貿流通領域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4、負責畜禽定點屠宰和肉品經營許可證、酒類經營許可證、加油站、再生資源回收、二手車流通及煤炭經營的申報審批工作;負責管理商務領域舉報投訴服務中心。
5、負責全縣民爆物品生產銷售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餐飲住宿、美容美髮等行業標準;負責制定全縣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行業標準及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工作。
(九)商務綜合執法大隊
1、負責全縣酒類商品流通市場的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規範酒類流通市場秩序,保障酒類商品安全。
2、負責全縣畜禽定點屠宰和肉品流通市場的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保障肉品安全。
3、負責全縣成品油市場的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
4、負責調味品、拍賣、典當、租賃、直銷、再生資源回收、二手車流通、舊貨流通、煤炭經營和美容美髮行業的監督管理。
5、負責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相關事項協調及匯總上報工作。
(十)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
1、依法受理、處理、轉交、督辦社會公眾、企事業單位對違反商務領域內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投訴,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和政策諮詢服務。
2、依法對接受的舉報投訴案件進行梳理,依據舉報投訴內容分送、移交至相關科室或職責部門調查處理,並做好跟蹤督辦工作。
3、按規定時間向有關科室、職能部門了解案件辦理進度,參與聯合督辦重大案件,及時向舉報投訴人反饋案件的查處辦理情況。
4、統計、分析、匯總、整理商務舉報投訴案件的數據和資料,為行政執法部門提供市場監管決策依據。
5、面向社會公眾和企業提供商務許可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行政審批和辦事程式等方面的諮詢、指導、服務。
6、記錄登記社會各界對商務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平泉縣行政中心西三樓商務局326室
郵編:0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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