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區人保局

機構主要職能

1、部門類別:社會管理
2、主要職能:
(1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2)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區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行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全區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3)負責創業促就業工作。指導創業服務平台建設管理,健全創業服務體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政策諮詢、創業培訓、專家評析、項目推介、開業指導、創業孵化、融資服務和後續跟蹤等“八位一體”創業服務,支持鼓勵市民創業,發揮創業促就業的倍增效應。
(4)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5)負責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負責管理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本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6)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7)負責全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的綜合管理;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國家政策性安置政策;組織實施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8)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人員聘用及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審核和報批工作。
(9)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定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10)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承擔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區機關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工作;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定級、考核和晉升工作。
(11)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關係和勞動監察等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統籌組織實施街道、社區大調解機制和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和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12)貫徹落實有關退休人員工作的方針政策,承擔區級機關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和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13)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定,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4)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宣傳、培訓、統計和信息工作,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事業統計公報和信息資料,指導基層單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管理工作,管理局直屬企事業單位。
(15)承辦區委、區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綜合文字、信息、黨務、財務、檔案、信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後勤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機關事業單位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關於公務員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公務員錄用、任用、辭職、辭退等工作;管理公務員登記工作;負責新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組織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的調任審批(報批)及調任備案工作;承辦公務員轉任的管理事宜;承擔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安排工作;編制公務員考試錄用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和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公務員榮譽稱號的評選、表彰和稱號獲得者的培訓、休假、療養等工作;擬定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的政策規定;參與政府績效評估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紀律懲戒、申訴控告等制度。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人員聘用及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審核和報批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軍轉安置工作政策、法規;組織實施軍轉幹部安置、培訓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轉業軍官配偶接收安置工作;負責企業軍轉幹部的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承擔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區機關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工作;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定級、考核和晉升工作。
(三)人力資源管理科
負責區人力資源開發的調研、分析、預測和規劃;落實市、區人才(含緊缺人才、高層次人才)引進、培訓、資助、開發政策和計畫;加強對人才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人才教育培訓;負責區人才資源開發重大活動項目策劃、組織和實施工作;推進人才資源開發社會化;牽頭行業協會等社團工作;協助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開展人才引進;負責“人才網”有關欄目的維護;協助局人才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負責開展相關政策動態的收集和綜合研究;負責人才資源規章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彙編;協助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承辦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組織實施專技人員隊伍建設規劃;綜合管理全區職稱和職稱評定;實施專技人員繼續教育;負責全區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和管理;負責全區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技術創新中心的申報、組建和管理;負責全區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協助開展全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擬訂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培養、評價、表彰、激勵等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技能競賽和技能型人才表彰;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外國智力和外國專家;開展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參與留學人員創新創業有關經費資助、會同開展留學人員表彰、參與回國(來本市)定居專家審批;參與全區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等方面專家項目的審核和管理;按規定參與全市出國(境)培訓、非教育系統公派出國留學有關工作。
(四)社會保險科
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及政策,統籌管理全區社會保險工作;組織實施以全區機關、企事業人員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險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開展各項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工作,處理工傷事故;協助市局辦理企業退休人員的初審;做好被征地農民進城保、原郊區農保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髮放和調資工作。
(五)勞動關係科
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綜合管理全區勞動關係工作;受理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投訴舉報,組織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事件;負責協調做好農民工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指導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開展全區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全區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領導班子成員

公開內容
關於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各下屬事業單位:
經研究,現將局、黨總支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楊桂榮 主持局及黨總支全面工作,兼管人才、勞動監察、勞動仲裁、辦公室方面工作。
水華 分管黨務,負責紀檢(監察),分管社會保障、企業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區改制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方面工作。
邵一兵 分管就業、創業促就業、職業培訓、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方面工作。
錢曉雲 分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工資福利、軍轉幹部安置和管理、機關退休幹部管理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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