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縣招商局

(二)負責管理、協調、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調查、研究全縣招商引資、投資軟環境建設情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促進招商引資、改善投資軟環境方面重大問題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投資軟環境建設的工作。 (五)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國內區域和省際間經濟技術合作;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負責縣本級年度招商引資考評及獎勵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八)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數據和材料的收集,對外發布招商引資信息;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數據統計上報工作;綜合分析國內外招商引資動態,向縣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招商投資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議。

簡介

1998年11月,平果縣對外開放辦公室更名為“平果縣招商局”,2004年更名為“平果縣招商促進局”。縣招商促進局是管理、促進全縣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和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受理投資者投訴工作的縣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百色市及縣有關對外開放、利用外資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促進全縣招商引資的政策、規定,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協調、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調查、研究全縣招商引資、投資軟環境建設情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促進招商引資、改善投資軟環境方面重大問題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投資軟環境建設的工作。
(三)負責擬定年度全縣性的國內外招商計畫,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牽頭組織全縣性重大對外招商引資活動;參與中國-東協博覽會等有關會展招商的工作;負責協調辦理全縣赴國(境)外舉辦招商活動的工作。
(四)負責策劃、組織實施平果縣組團參加國內外重大的投資洽談活動;負責對國內外重要投資考察團(組)來訪的接洽工作;牽頭負責平果縣組織的國外、國內投資合作項目的洽談、評估簽約以及跟蹤、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
(五)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國內區域和省際間經濟技術合作;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負責縣本級年度招商引資考評及獎勵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六)代表縣人民政府依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縣有關政策,受理、協調、指導、監督招商引資投訴事項,向受訴單位交辦、轉辦投訴事項並進行跟蹤督辦;根據縣人民政府的授權,在辦理投訴工作中行使調查權、轉辦督查權、協調權和行政處分建議權。
(七)根據本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負責整合社會及民間投資項目資源,建立和管理全縣招商項目資料庫,組織開展有關項目前期工作,採取市場化、國際化運作方式做好投資信息採集和項目推介。
(八)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數據和材料的收集,對外發布招商引資信息;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數據統計上報工作;綜合分析國內外招商引資動態,向縣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招商投資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議。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檔案文印、車輛管理和行政後勤等方面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會務、往來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資福利、人事檔案和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工會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督查考核及獎懲工作,並配合縣人民政府做好全縣招商引資考評及獎勵兌現工作。

招商服務股

負責擬定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統籌協調各鄉(鎮)及有關單位的招商引資工作;提出全縣性招商引資活動的方案、組織全縣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境內外大型綜合性投資活動的聯繫。負責建立、管理項目客商聯繫檔案;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境內外投資活動;負責有關招商活動中簽訂意向和協定項目的跟蹤、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建立招商聯網工作,開展網路招商,發布招商引資信息;承辦境內外項目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接待、洽談、協調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代表團出訪組團、聯絡、洽談、簽約等有關工作。

項目管理股

負責整合社會及民間投資項目資源,與縣有關部門協調項目對接,建立和完善招商項目資料庫;牽頭或參與組織有關項目的考察、論證、評估等前期工作;負責招商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編印和信息發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信息網路,編印平果縣招商信息,加強與國內外的信息交流,組織信息網路的業務培訓;負責編印平果投資指南等對外招商資料;負責本縣招商引資有關數據的收集、綜合、統計、分析和編報等工作。負責平果縣外來投資企業協會的日常工作;建立外來企業檔案;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初審,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接受投資者委託,協助投資者辦理項目的有關手續,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跟蹤服務,協調解決項目開工建設、試產、投資中的有關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兌現政府許諾的各項優惠政策。

綜合規劃股

1、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負責全縣、全局有關招商引資重大材料、重大方案的擬稿、報送工作;
3、牽頭研究制定平果縣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4、組織、參與全縣招商引資重大課題調研工作,自覺開展政策法規研究,為投資者提供政策法規諮詢;
5、負責研究全縣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制度、獎勵制度及制定招商引資規定、項目跟蹤實施考核辦法等細則;
6、負責擬定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並組織實施;
7、負責招商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編印和信息發布;
8、負責我縣項目資源資料的蒐集整理,建立和完善全縣相關資料庫;
9、牽頭或參與組織項目的考察、論證、評估等前期工作,做好相關產業發展的調研,提出相關產業招商規劃;
10、負責投資企業和投資者涉及社會環境、企業利益保障及合營雙方經濟糾紛等方面的調查、處理工作;
11、負責企業來訪的協調服務,協調投資者與平果縣有關部門在適用法規上的分歧調解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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