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區科技局

主要職責

1、辦公室主要職能: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重要會議的組織、重大問題調研與政務信息、文電處理、秘書事務、重要檔案起草、科技宣傳、檔案管理、信訪工作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制訂和實施;負責普法教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衛生城市、文明機關等工作,負責機關部門管理、後勤服務。
組織擬訂全區科技發展的戰略與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實施科教興區的有關戰略、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等重大問題的對策和科技進步的年度工作目標,並對全區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與措施,指導、協調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綜合計畫科(同時掛“智慧財產權辦公室”、“信息中心”牌子)主要職能:
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計畫和社會發展科技試點、示範,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畫;組織、審核、申報並協調實施重要科技合作交流項目;負責區政府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的日常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專利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及計畫;協調、指導專利代理、諮詢、中介、開發等服務機構,協助依法調查處理專利糾紛和冒充專利的行為;組織指導專利技術實施及專利技術貿易工作;開展國際專利合作與交流。
負責指導和協調各鎮街、各單位的專利申報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組織專利技術轉化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專利實施及專利申請資助計畫;組織開展國際專利合作與交流。
負責科技計畫統計年報及科技統計分析評價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信息化建設和發展的有關方針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市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及計畫,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信息市場的建設和管理;協調解決計算機網路建設、互聯及國際網際網路的運行和安全等重大問題。負責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和管理計算機病毒的防範。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技術套用和企業信息化工作;承擔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區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3、高新技術管理科主要職能:
負責全區高新技術項目開發、引進、培育和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科技創新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等產業化計畫、青年學術帶頭人帶課題進修計畫和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畫;組織信息技術和產品的研究、開發、引進和轉化工作,開展製造業信息化技術的示範推廣,培育軟體產業和軟體服務業;承擔高新技術園區、科技創業園區等創新基地建設的業務指導工作;
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雙密企業)、高新技術產品、重點新產品的認定,以及省工業科技攻關套用基礎、自然科學基金、高技術研究、青年科技基金等計畫項目和軟體企業、軟體產品的管理工作;
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聯繫和管理工作;
負責科技扶持政策的貫徹、實施和落實工作,負責科技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制訂,會同有關部門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負責全區科技三項費用、各項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專項經費及科研機構事業費等經費,使用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
貫徹執行促進農村科技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制訂農業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農業科技計畫項目,組織實施農業科技創新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興農工作,推進新的農業科技革命,協助管理星火計畫項目,促進農村科技產業化發展;組織國內外農業科技合作與交流,大力扶持創匯農業;負責全市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工作;組織全市送科技下鄉活動;協助管理農業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建設。
4、科技成果科主要職能:
負責《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監督實施,擬訂全區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組織和管理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歸口管理科技成果鑑定,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劃密、推廣及評審獎勵等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社會力量設立的科技獎勵事項;組織實施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歸口管理全區科技保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巨觀管理科技第三產業,研究擬訂全區技術市場、科技信息等方面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歸口負責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繫,組織項目引進和科技合作工作;組織和管理技術貿易活動;審批、認定、管理全區技術貿易機構和民辦科技型非企業機構;歸口管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發放技術貿易許可證;調處技術契約糾紛和科技成果糾紛。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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