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縣人民法院

第一審判庭(大法庭)位於法院辦公大樓後側,建築面積800多平方米,可容納旁聽人員260名。 此外,法庭按照辦公、車庫、食堂相分離的格局,還建成了50平方米的食堂和車庫,改變了基層法庭硬體設施長期落後的局面。 石關法庭2003年由原頭陀法庭、主簿法庭撤併而成,自法庭成立至今一直租房辦公,難以滿足基本的辦公需要並影響到人民法院的形象。

近年來,岳西縣人民法院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任務,認真履行審判工作職責,發揮審判工作懲罰、保護、調節、規範和引導的職能,每年辦結各種訴訟、非訴訟和執行案件2000多件,為推進依法治縣、保障改革開放、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岳西縣人民法院機構設定

一、內設11個職能部門
(一)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行政工作,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及其他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本院的財務、固定資產、通訊等後勤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和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本院的武器、警械、服裝、車輛等專項物資裝備的計畫擬定、分配和管理;負責人民法庭建設;負責訴訟費的收繳管理工作。
(二) 政工科
負責法院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評先創優、表彰獎勵活動;制定全院各類人員的培訓規劃、計畫和相關規章制度;協助有關主管部門做好法院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法官等級、法警警銜的評定和人員錄用有關工作;負責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工資福利以及人事檔案、人事信息的管 理工作;承辦院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本院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三) 立案庭
對本院依法受理的各類第一審案件進行登記和審查立案;辦理訴前財產保全;對本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做好來信來訪工作。
(四) 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理第一審各類刑事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刑事自訴案件審判工作。
(五) 民事審判一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婚姻家庭案件、繼承案件、損害賠償案件、勞動爭議案件、人身權案件;依法審判第一審公民與公民之間的債權債務案件;依法審判第一審平等主體之間的以房地產為標的的買賣、租賃、典當糾紛案件,以房地產為標的開發、建築承包、入股、聯營、代理、居間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和人民調解工作。
(六) 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契約、證券、票據等經濟糾紛以及企業破產案件;依法審判第一審公民與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法人及其他組織相互之間的債權債務案件;依法審判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依法審判第一審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相關的民事審判工作。
(七)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依法辦理理賠小組工作事務,執行理賠小組決定事項,依法辦理行政賠償案件。
(八) 執行庭(執行局)
執行本院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法律文書和刑事法律文書中財產部分;執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公證機關、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債權文書、仲裁裁決以及其他生效的法律文書;辦理委託執行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執行工作事宜;指導人民法庭的執行工作。
(九) 審判監督庭
依法審判各類再審案件;負責本院國家賠償的確認工作;組織對本院審結的各類案件進行質量評查。
(十) 研究室
負責有關法院工作的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答覆和處理適用法律、政策的請示;辦理審判委員會的會務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的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法制宣傳,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司法統計與分析,收集、傳遞信息資料。
(十一 )法警大隊
負責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警衛法庭,看管押解人犯,送達有關法律文書,參與執行死刑,配合執行庭執行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消防,維護機關秩序;負責本院車輛調度;負責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訓、管理。
二 、人民法庭設定
人民法庭設定按照便利當事人進行訴訟、便利人民法院審判案件的原則,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合理調整布局。設石關、中關、店前、開發區4個人民法庭。

岳西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簡介

岳西縣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設計有一個大法庭、一個中法庭、三個小法庭,審委會會議室、立案大廳、調解室、羈押室等功能用房配套齊全,布局合理。
第一審判庭(大法庭)位於法院辦公大樓後側,建築面積800多平方米,可容納旁聽人員260名。在建築布局上,實行審判區與辦公區相分離,堅持法官與訴訟參與人、旁聽人員各行其道的通道分設原則,配套有羈押室、休息室等。法庭內部裝修由白色和原木色為主色調,富有莊重、威嚴、典雅、大方的風格,凸現法律文化的主題。法庭審判區配有五個審判席、一個書記員席以若干訴訟參與人席,審判台、椅採用深咖啡色,尺寸規範統一,給人以莊重、肅穆、樸素的氛圍;在審判台上裝有政法網接口,以確保與上級法院的網路聯繫及庭審的快速、高效、便捷;頂部安裝了監控裝置,在審委會會議室就能監控、觀看、了解大法庭的開庭情況;配置了背投螢幕、舉證台等先進的舉證系統和擴音設備各一套,便於庭審中的舉證和發言。我院大法庭里審理了多起在我縣具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滿足了社會各界旁聽案件審理的需要。其中審理了影響較大的被告人王曙東貪污一案,並在市檢察系統主辦的庭審觀摩活動中被評為優秀觀摩庭。
第二審判庭(中法庭)位於一樓南側,面積80平方米,庭內色調以白色為主,有獨立的審判區,庭內有規範的審判桌椅,配有三個審判席、一個書記員席和若干個訴訟參與人席位以及五十多個旁聽席位,裝有政法網接口和櫃式空調一台,主要承辦當事人較多或在縣區有一定影響、旁聽人數較多的案件。
審判第三、第四、第五審判庭(小法庭),一樓一個,二樓二個,每個法庭面積 40平方米,設有三個審判席一個書記員席和若干個訴訟參與人席位以及二十多個旁聽席位,每個法庭內裝有政法網接口,配備有空調、電扇。小法庭承擔著我院絕大多數的審判任務,為我院審判工作發揮著積極作用。

審判委員會會議室及立案大廳簡介

審委會會議室位於五樓,面積50多平方米,室內配有會議專用桌椅、空調等,可供20多人開會。安放著電視監控控制台,在此,大法庭的庭審情況、立案大廳的情況一覽無遺。
立案大廳位於辦公樓正門,建築面積100多平方米,分為接待大廳和立案大廳。在接待大廳內設定有大螢幕電子顯示器,顯示排期開庭等信息。設有電視監控設備。擺放著審判流程圖、執行流程圖、訴訟當事人須知、人民法院收費辦法和辦公樓平面示意圖,設有休息座椅和茶水供應點,以方便訴訟參與人及旁聽人員。在立案大廳設有諮詢、立案、收費等對外視窗,配備有公用電話、網路連線埠等設備,方便民眾用電話、網路、郵件等方式進行立案、證據傳送、查詢。我院立案大廳是集立案、信訪功能和其他輔助性服務功能於一體的法律服務場所,為當事人提供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方便的訴訟環境。

基層法庭情況

店前人民法庭簡介

岳西縣店前人民法庭坐落於大別山南麓皖鄂兩省交界的店前鎮。轄區面積634平方公里,人口10萬人,所轄範圍包括5個鄉鎮44個行政村。法庭現有4名法官,2名聘用人員。
店前人民法庭自1971年成立以來,一直在一座小平房辦公,隨著歲月的推移,該房已破舊不堪,難以滿足基本的辦公需要。近年來,在省高院、市中院和岳西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法庭的物質建設取得了歷史性的發展。現在的法庭三層審判綜合大樓,於2003年投入使用,占地2.5畝,建築面積600平方米,完全按照省高院二類法庭標準建成,氣勢宏偉,莊嚴凝重,體現了審判特徵與法律文化的高度結合。總投資50萬元。交通、通迅、電腦、空調等附屬設施也配置齊全。此外,法庭按照辦公、車庫、食堂相分離的格局,還建成了50平方米的食堂和車庫,改變了基層法庭硬體設施長期落後的局面。
多年來,店前法庭堅持“公正效率”工作主題,把一切讓人民滿意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取得了可喜成績。該庭2003年被省高院授予“規範化人民法庭”稱號。2004年以來,該庭工作人員先後獲得省高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全省人民法院優秀法官”等一系列榮譽稱號。2006年該庭被省高院授予“優秀人民法庭”稱號,並記集體三等功一次。

來榜人民法庭簡介

岳西縣來榜人民法庭坐落於岳西縣來榜鎮境內,法庭現轄來榜鎮、青天鄉、和平鄉、包家鄉等四鄉鎮範圍內的民商事案件,年平均審、執各類民商事案件200餘件。法庭現有正式幹警4人,均為本科學歷。法庭轄區人口近5萬人,轄區面積476平方公里,所轄鄉鎮均系深山區,屬典型的地廣人稀。法庭距縣城23公里,西北接湖北省英山縣草盤鎮及本省霍山縣太平鄉、太陽鄉,境內有318國道、209省道及東香(六潛)高速公路穿境而過。
來榜法庭始建於1978年,租房辦公至90年代初,始建120平方米小樓一座。2005年9月2日特大山洪將辦公樓沖毀後又一直租房辦公,由於辦公條件相當簡陋,難以滿足必要的辦公需要並嚴重影響人民法院的形象。在縣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2006年法庭開始擇址建設新法庭,新法庭占地1840平方米,現已建成560平方米的新辦公樓一幢。完全按照省高院三類法庭標準建成,氣勢宏偉,莊嚴凝重,體現了審判特徵與法律文化的高度結合。新法庭設有大小法庭、接待室、立案室、合議室、調解室、法官辦公室、人民陪審員辦公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室、扣押物品保存室及宿舍、食堂、車庫等,總投資66.5萬元。新法庭大樓的落成徹底改變了基層法庭硬體設施長期落後的困窘局面。
多年來,來榜法庭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不斷強化司法為民意識,積極開展各項工作,爭創人民滿意的基層法庭,積極創建規範化人民法庭,審判執行和隊伍建設等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績。法庭幹警多次愛到表彰,其中1人獲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民事審判先進個人”,1人被市中院記個人三等功,1人被評為全縣“雙文明建設”先進個人和優秀共產黨員。

石關人民法庭簡介

岳西縣人民法院石關法庭坐落於大別山腹地之療養勝地——石關鄉,地處江淮分水嶺,距岳西縣城22公里, 距省城160公里,是縣城北部三鎮三鄉交通樞紐。國家亞高原體育訓練基地、省體訓中心、省行管局干休所坐落境內,平均海拔840米,全年日最高氣溫僅28℃,有“天然氧吧”之稱。法庭現轄黃尾鎮、頭陀鎮、姚河鄉、主簿鎮、石關鄉和巍嶺鄉六個鄉鎮範圍內的民商事案件;轄區北鄰舒城、霍山,西鄰本縣青天鄉,東接潛山;105國道和東香高速公路貫穿全境,交通便利;法庭現有正式幹警4人,轄區人口5.6萬人,轄區面積536.4平方公里,共有34個行政村,638個村民組,12665戶。
石關法庭2003年由原頭陀法庭、主簿法庭撤併而成,自法庭成立至今一直租房辦公,難以滿足基本的辦公需要並影響到人民法院的形象。近三年來,在省高院、市中院和岳西縣委、政府的大力關心和支持下,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厲行節約,多方籌措資金,法庭的物質建設取得了歷史性的發展。已新建完工的法庭為四層審判綜合大樓,占地面積3.9畝,建築面積677平方米,完全按照省高院二類法庭標準建成,氣勢宏偉,莊嚴凝重,體現了審判特徵與法律文化的高度結合。總投資70萬元。交通、通訊、電腦文印、空調等附屬設施也一次性配備到位。法庭大樓的落成改變了基層法庭硬體設施長期落後的局面。
多年來,石關法庭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緊扣人民法院世紀工作主題,不斷增強司法為民意識,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積極爭取創人民滿意的基層法庭,注重調解,已形成鄉(鎮)、村兩級調解和執行網路,為當地的和諧鄉鎮、平安鄉鎮做出了積極貢獻。近幾年來,法庭克服轄區範圍廣,山高嶺大、人口分散,經費緊張的困難,在審判執行和隊伍建設等方面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績。該庭多次被所在地鄉鎮石關鄉黨委、政府評為“先進單位”,2005年、2007年度被縣法院評為“先進集體”,2009年被省授予“優秀人民法庭”稱號。全庭幹警先後有5人次被上級法院或本院嘉獎,其中1人被省高院記個人三等功,1人被市中院表彰為“全市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中關人民法庭簡介

岳西縣中關人民法庭坐落於紅色之鄉——中關鄉。這裡省道與旅遊專線跨境而過,與縣城相距僅9公里,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是岳西縣著名的鞭炮生產基地和紅色革命聖地,以及重要的旅遊景區。法庭現轄中關鄉、田頭鄉、五河鎮、菖蒲鎮等四個鄉鎮範圍內的民商事案件,現有正式幹警4人,轄區人口7.8萬人,轄區面積405平方公里。
中關法庭系2003年由原五河法庭和菖蒲法庭撤併而成。撤併而新設立的中關法庭一直處於租房辦公的狀態,難以滿足基本的辦公需要並影響到人民法院的形象。近三年來,在省高院、市中院和岳西縣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關心和支持下,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厲行節約,多方籌措資金,法院的物質建設取得了歷史性的發展。2006年,落實了法庭選地工作;2007年法庭辦公大樓建設正式開工;2008年,法庭三層辦公大樓正式落成,並投入使用。法庭占地面積1628平方米,建築面積517平方米,完全按照省高院三類法庭標準建成,氣勢宏偉,莊嚴凝重,體現了審判特徵與法律文化的高度結合。此外,法庭還建設了車庫和食堂等附屬設施。交通、通訊、電腦、文印、空調、木器用具等辦公用品也一次性配備到位。法庭大樓的落成改變了基層法庭硬體設施長期落後的局面。
中關法庭建設時間雖短,法庭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緊扣人民法院世紀工作主題,不斷增強司法為民意識,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積極創建規範化人民法庭,傾力打造人民滿意的基層法庭。使審判、執行和隊伍建設等方面工作爭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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