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鶴梅

宋鶴梅,博野縣小莊頭人。 192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翌年8月任本村黨支部書記。 1928年4月任縣農民協會主任。

簡介

宋鶴梅(1908-1930)
宋鶴梅,博野縣小莊頭人。192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翌年8月任本村黨支部書記。1928年4月任縣農民協會主任。在博蠡臨時縣委、博蠡縣委領導下,先後發動、組織農民開展了反豪紳村長、砸鹽店打鹽巡、反驗契、反決租、反"八厘公債"(年息八厘)、砸國民黨縣黨部等鬥爭。

人物生平

1930年8月,保屬特委批准了博蠡中心縣委提出的武裝起義的意見,欲以槍桿子推翻舊政府,建立蘇維埃政權,組織工農紅軍第十九路軍,創建革命根據地。8月12日,擔任副大隊長的宋鶴梅,帶領小莊頭、東墟等十多村的百餘名黨員趕到大莊頭起義點,衝進大地主宋小辮家打死其兒子宋國昌。 暴動失敗後,為躲過反動政府和軍閥的追捕偵緝,組織上將宋鶴梅調往深縣工作。他到深縣後聯合深、饒(陽)兩縣黨組織,領導廣大民眾,繼續對反動政府進行鬥爭。不久,在饒陽縣宋各莊被深縣武警包圍,他憑著兩支手槍,抵抗數小時,最後彈盡,負傷被捕。 12月,解往北平軍法處,經過多次審訊,始終未吐露黨的任何機密。於是判處宋鶴梅大卸八塊之極刑,鶴梅赴刑場時神色自若,邊對沿街民眾演講,邊唱國際歌,並高呼"中國共產黨萬歲"、"人民一定要解放"等口號,民眾欽敬之餘無不悲痛落淚,不少人不顧警察的鞭打,買來彩綢給宋鶴梅披繞周身,以示敬意,宋鶴梅就義時年僅22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