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評定委員會

學位評定委員會是中國學位授予單位設立的負責學位授予工作的領導機構。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授予學位許可權,審查通過學士學位獲得者名單;審查通過申請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者名單;確定碩士學位課程的考試科目、門數和博士學位課程的考試範圍;審批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的名單;審批主考人和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對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報請授予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決議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通過授予名譽博士學位的人員;作出撤銷違反規定而授予學位的決定;研究處理有關授予學位的爭議和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職責、組成人員、任期等作了具體規定。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審查通過學士學位獲得者的名單;負責對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報請授予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決議,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學位評定委員會可以按學位的學科門類,設定若干分委員會,分委員會協助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工作。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一般由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或研究生院(部、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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