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運動會身份卡

奧林匹克運動會身份卡由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發給可以註冊的人員。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可以將該發人權全部或一部分授予奧林匹克運動會組委會,後者必須使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指定的所有人員都能得到奧林匹克運動會身份卡。 憲章規定奧林匹克運動會身份卡必須包括以下項目: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點;性別;國籍;地址;職業;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職務。

奧林匹克運動會身份卡由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發給可以註冊的人員。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可以將該發人權全部或一部分授予奧林匹克運動會組委會,後者必須使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指定的所有人員都能得到奧林匹克運動會身份卡。
憲章規定奧林匹克運動會身份卡必須包括以下項目:
姓;
名;
出生日期;
出生地點;
性別;
國籍;
地址;
職業;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職務。
身份卡必須有持卡人的照片和簽名。
奧林匹克運動會組委會發的身份卡必須由其主席簽字,並視情況由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對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委員、其來賓、官員和工作人員),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主席(對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官員及其來賓),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對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官員、來賓和運動員)共同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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