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節縣衛生局

制定全縣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技項目的攻關,指導醫藥衛生科研成果評審驗收及成果轉化;負責全縣成人醫學教育及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醫教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全縣衛生工作的一般規範性檔案,提出全縣衛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衛生行業的價格、監督執行醫療收費標準。

(三)貫徹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女保健、兒童保健和健康教育有關政策措施、規劃和服務標準。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規劃;管理傳染病防治,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縣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疫情、災情及重大突發事件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

(五)管理醫療機構,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執業人員、醫療服務技術及大型醫療設備的準入制度。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醫療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七)依法對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管理及健康相關產品行使監督權並負責相關認證工作。

(八)負責全縣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指揮、決策、協調,制定並實施各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

(九)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監督執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

(十)組織、指導、參與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與交流;組織參與國際組織倡導的重大衛生活動。

(十一)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的繼承與創新。貫徹實施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中醫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發展全縣中醫藥事業和民族醫藥事業。

(十二)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政府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管理有關幹部的醫療工作。

(十三)貫徹國家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愛國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和目標,並組織實施。

(十四)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及《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執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重慶市紅十字會的各項要求和規定,依法開展紅十字會的各項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負責管理全縣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 周祚貴

主持衛生局全面工作,負責規劃、財務、基本建設、紅十字會等工作。

局黨委書記 曾學忠

主持衛生局黨委工作,負責幹部教育管理、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宣傳、老幹部等項工作,分管扶貧、健康奉節、人事人才工作。

副局長 蘇國平

分管婦幼衛生、社區衛生、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戶籍制度改革、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人口與計畫生育等項工作;負責六城同創中與疾病控制相關的工作。

副局長 周思均

分管衛生監督執法(含六城同創中與衛生監督相關的專項整治工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依法行政、衛生行政審批、衛生法制建設等項工作。

副局長 楊柳

負責愛衛辦、保國衛辦、醫改辦的日常工作,分管醫政(含平安醫院創建)、衛生應急、幹部保健、中醫、醫療衛生科技教育、大中專招生及徵兵體檢、醫學會、鄉村醫生管理、農村基層衛生協會、個體醫師協會等工作。

局紀委書記 楊鈞

主持衛生局紀委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機關支部、審計工作,分管安全生產(不含食品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關六城同創(含指導縣屬醫療衛生單位和永安、魚腹、朱衣三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六城同創工作)、信訪穩定、對口支援、機關退休人員管理、目標考核、衛生統計、提案議案、機關管理、衛生信息、綜合性會議和重大接待等局辦公室相關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規劃、財務、基本建設等工作。

內設機構

為了明確職責分工,規範政務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衛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渝辦發〔2000〕96號)、《奉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奉節縣衛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奉節府辦〔2001〕200號)和《奉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奉節縣衛生局調整內設機構的復函》(奉節編辦函〔2007〕28號),經局黨政聯合辦公會研究決定,特制定衛生局內設機構及掛靠機構的職能。

辦公室

開展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衛生工作重大政策,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會務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重要工作督辦、機要保密、行政事務、新聞宣傳、期刊管理、衛生系統信息化建設、信訪穩定、扶貧工作,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負責機關財務、資產、房產、後勤接待服務工作和衛生系統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與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系統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和機關工會工作。

負責編制衛生事業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衛生事業費的預決算和財務會計制度、衛生服務價格的管理與監督;負責衛生統計信息工作;負責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大型醫療儀器設備的配置論證審批和直屬單位基建項目計畫,組織可行性評估、論證及項目的實施。

政工人事科

研究制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編制和國家公務員考核;負責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聘任、知識分子和專家管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人才調配、復轉軍人安置以及人員進修等工作。

承擔黨委所管幹部的考核、考察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局黨委、局紀委的決定和要求,指導衛生單位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指導基層單位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貫徹執行黨的統戰工作方針,負責直屬單位統戰工作。

協助局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受理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檢查處理違法違紀案件;開展黨紀政紀宣傳教育;指導協調衛生系統行業作風建設;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負責制定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制度;指導直屬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組織實施財務收支審計、基本建設項目及維修審計、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對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進行檢查指導。

醫政科

負責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負責制定醫療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制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和機構資質審批、執業登記及監督管理;負責執業資格的報名考試及註冊工作;負責采供血機構血液質量監督管理;負責醫療質量管理和組織協調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醫療糾紛的處理;負責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藥事工作;負責醫療急救和重大突發事件人員傷亡的緊急醫療救護工作;負責衛生下鄉的組織工作。

制訂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機構的設定規劃、機構資質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專科(專病)建設工作;組織對傳統中醫藥理論、醫術、藥物的發展、整理、總結、提高和推廣。

制定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技項目的攻關,指導醫藥衛生科研成果評審驗收及成果轉化;負責成人醫學教育及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縣衛生學校的醫教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協調管理醫學會工作。

衛生應急與法監科

負責衛生法制建設,制定衛生監督工作政策和措施,協調實施各項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衛生執法監督和衛生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協調衛生行政訴訟工作;負責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傳染病防治及醫療廢棄物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健康相關產品的監督抽檢工作。

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演練;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統一指揮、調動全縣急救衛生資源,進行緊急醫療救援,統籌協調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報告、防疫流調、現場處置和醫療救援和信息管理工作。

負責有關部門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縣幹部保健及特殊醫療費及體檢經費的管理工作;組織全縣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

承擔對口支援、安全生產工作。

基層婦幼與疾病控制科

負責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實施重大疾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寄生蟲病的防治;組織或指導對不明原因疾病、新發疾病的調查;協調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疫情和相關突發事件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制定全縣健康教育工作規劃,指導督促醫療衛生單位開展健康教育,協調政府部門開展行業健康教育和全民健康教育。

負責社區衛生工作,研究擬定、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實施孕產婦和兒童系統管理及婦女、兒童常見疾病和缺陷的防治。指導協調婦幼保健機構、鄉鎮衛生院、農村衛生室、城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婦幼保健工作。監督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協調開展創建衛生城鎮活動;組織實施全縣除“四害”活動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開展愛國衛生宣傳教育活動和民眾性衛生監督活動;組織協調、檢查各有關部門和團體的愛國衛生工作,負責衛生單位評比、命名的管理工作,進行衛生效果評價。

紅十字會辦公室

協助做好人道主義工作,開展備災救災、搶險救災、扶貧幫困,組織社會捐助;開展民眾性初級衛生救護培訓;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依法舉辦社會公益福利事業,承辦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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