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江縣經信局

(六)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產業園區發展工作。 (十)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單位名稱

夾江縣經信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研究擬定全縣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推進中小企業發展,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
(二)負責擬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研究擬定全縣工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編制全縣工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研究擬定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指導和協調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的生產組織和調配工作。
(四)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並發布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規劃內技術改造項目的上報、審批、確認和登記備案與監督,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級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研究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編制下達全縣企業技術創新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品牌建設、技術創新、推進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產業園區發展工作。
(七)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負責工業企業的巨觀管理和指導,綜合協調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用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縣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研究擬定全縣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配合鄉鎮處理企業穩定工作。
(十)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擬訂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組織工業企業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產業損害調查。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十三)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十四)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無線電管理的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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