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的建設法規政策。研究制定、組織實施全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
(二)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城市道路、橋樑、供水、排水、園林綠化、環衛等基礎設施的建設計畫;組織工程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包括建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選址定點、規劃用地、擴初設計審查、工程地質勘察、工程報建等);知道和協調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實施工作;主管全市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三)執行工程建設的國際和部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工程建設的統一材料價格;監督和管理市政工程投資概算、工程預決算和工程造價。
(四)負責工程勘察設計、檢測、監理、室內裝飾裝修、牆體材料改革、散裝水泥等行業管理;負責監督工程勘察設計、建立、工程質量;負責建築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市公用事業。負責城市供水、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管理城市燃氣和城市公共客運。
(六)組織知道全市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村莊和集鎮建設規劃的審查報批。
(七)主管全市建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八)負責制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則。引進開發、推廣運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技術攻關和技術革新;統籌本系統的人才培訓。
(九)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資和人事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市規劃管理局、房地產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及其二級單位的幹部;指導行業的勞動工資、勞動就業保險、勞動標準等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設8個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工作計畫安排和檢查督辦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新聞宣傳報導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與協調;起草重要文稿;負責文書處理、機要、保密和檔案檔案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後勤、環境衛生、庭院綠化的管理和直屬單位的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負責機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二)政工科(監察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培訓、錄用、調配、考察、任免、獎懲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和工會、共青團、婦聯、人口和計畫生育、老幹部、關協工作;負責承辦建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和人才開發、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信訪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稽查執法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城鄉建設普法、建設行業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建設行業的法制建設工作;組織對建築市場、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城鎮減排、風景名勝區等方面違法違規問題實施稽查執法;負責受理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對需要由其他科室和直屬事業單位辦理的事項承擔綜合、協調、指導、督辦的責任;負責本部門行政處罰事項的審批;負責對本行業行政行為的監察。
(四)計畫財務科(審計科)
負責制定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建設行業的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內部財務結算中心的財務活動;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及損益的審核和監督;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及法人經濟責任的內部審計工作。
(五)城市建設科
負責研究擬定城市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有關政策、規章;負責市政工程和園林綠化工程的預算;組織市政工程和園林綠化工程的建設和竣工驗收;指導城市綜合開發,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的編制;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道路、排水設施的維修維護;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市政、園林綠化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六)村鎮建設科
指導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村鎮建設的有關政策、發展戰略和行政規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組織村鎮建設的人才培訓和適用技術的推廣套用。
(七)公用事業科
研究公用事業發展戰略和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供水、供氣等公用事業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城市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及其配套管網、垃圾處理等公用設施建設、維護及運營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組織編制供氣規劃,管理全市燃氣市場;負責燃器具銷售市場準入和燃氣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發證工作;負責供水、燃氣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城市公用事業的安全生產消防工作。
(八)建築管理科
研究全市建築勘察設計諮詢業的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管理和體制改革工作;擬定規範全市建築市場行業的規章制度;管理全市建築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投標、建築安裝、室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施工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全市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造價師、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建立和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的行業監督管理和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的調度和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建築施工和建設安裝、建築製品、室內外建築裝飾、建設監督、工程造價勘察設計諮詢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設和市政建設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綜合管理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建設行業重點科技發展項目計畫與開發、引進技術的工作;負責行業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新型建築材料的推廣套用及節能工作;負責全市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