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將[國家將級軍官中最高一級軍銜稱號]

大將[國家將級軍官中最高一級軍銜稱號]

大將,為一些國家將級軍官中最高一級的軍銜稱號。 大將軍銜最早由蘇聯紅軍設定,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歐一些國家以及朝鮮、越南、古巴、尼加拉瓜、緬甸等國也相繼設定大將軍銜。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55年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時也曾設立大將軍銜。

歷史沿革

大將是一些國家將級軍官中最高一級的軍銜稱號。

大將軍銜最早由蘇聯紅軍設定,1940年5月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發布命令,將高級軍官軍銜改稱將官,大將為陸軍將官中最高級別,與海軍元帥等同。1943年設定了空軍、炮兵、裝甲兵、工程兵和通信兵元帥後,大將軍銜只在諸兵種合成軍隊中設定,與軍兵種元帥屬同一級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歐一些國家以及朝鮮、越南、古巴、尼加拉瓜、緬甸等國也相繼設定大將軍銜。1955年到1956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期間,也曾設立大將軍銜。

發展歷程

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次實行軍銜制,此次軍銜等級設定是在中國傳統軍銜等級體系的基礎上,參照了前蘇聯、朝鮮等國的軍銜制而設定的,其中將官設定為四級,即: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十大大將 十大大將

 1955年8月27日,中央軍委授予粟裕、黃克誠、譚政、肖勁光、王樹聲、陳賡、羅瑞卿、許光達、徐海東、張雲逸10人大將軍銜,後被人們稱之為“十大大將”。

1965年5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

1988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恢復軍銜制,並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重新實行的軍銜製取消了大將軍銜,將官設定為: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1993年又取消了一級上將軍銜。

軍銜標識

陸軍大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紅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四枚星徽。

海軍大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海軍的黑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四枚星徽。

空軍大將軍銜主要標識為,金黃色肩章兩佩鑲代表空軍的藍色邊飾,肩章底版上綴有四枚星徽。

此套軍銜肩章式樣自1955年起用,到1965年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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