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區審計局

區審計局在區政府和市審計局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向區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區審計局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區審計局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區審計局有權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工作職能

區審計局在區政府和市審計局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向區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區審計局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區審計局對與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國家機關、政黨組織和社會團體,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區審計局對與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企業和事業單位,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區審計局對本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為履行或者代為履行政府職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依法進行審計。
區審計局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市屬國有企業、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者虧損數額較大的區屬國有企業,以及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國有企業,有計畫地進行審計。
區審計局對區屬國家建設項目,即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為主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項目竣工決算,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與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區屬建設、設計、施工、採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區審計局的審計監督。
區審計局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區審計局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區審計局有權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根據工作需要,區審計局可以根據市審計局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畫,或者授權的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審計局對大同區管轄範圍內的重大審計事項,可以直接進行審計。
區審計局依法對各部門、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的內部審計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
區審計局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會同財政部門,履行對社會審計機構指導、監督的職責。

地理位置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新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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