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 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統計報告制度,完成省、 市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及負責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的審批工作。
(三)統一組織全縣統計調查,匯總、整理全縣的 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 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 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 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組織實施縣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
(六)協助管理鄉鎮統計員;負責壽縣境內的機關 和企事業單位的統計登記證審核和發放工作;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
(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管理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政務信息、保密、 保衛和後勤等工作;統一管理局機關財務;監督管理局機關的國有固定資產;組織實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統 計人員上崗培訓和職務評聘工作。擬定統計制度改革規 劃和方案;組織制定和審核全縣統計項目,審批縣政府 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 案件。
(二)綜合統計股組織實施縣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和國民經濟核算 制度;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和審 查;匯總整理全縣的經濟、科技 、社會綜合性統計資 料,承辦統計新聞發布;負責全縣貿易業、飲食業、商 品市場運行狀況、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 旅遊、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婦女 兒童發展狀況監測和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對有關統計數 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做好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三)農村統計股負責全縣農村經濟全面統計和住戶抽樣調查,收集、 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做好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推行農 村統計改革,對小康達標和農村貧困人口實施監測。
(四)工交統計股負責全縣工業、原材料、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 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地質勘探、 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 進行檢查和評估;做好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