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區財政局

三承擔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 六負責區本級財政公共支出管理工作。 區財政局行政編制為7名。

根據中共西寧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西寧市市縣(區)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寧發[2009]21號)、中共西寧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發[2009]25號)和西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政府機構改革“三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寧編委發[2010]7號,設立城北區財政局,為城北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完善支出標準,細化部門預算,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三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建立科學有序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四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逐步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更加關注民生,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二、主要職責
一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財政稅收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
二根據年度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的工作。組織實施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三承擔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有關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許可權管理有關財政票據,建立健全財政票據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監繳罰沒收入。
五執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管理區本級預算單位資金的審核和撥付,並對各預算單位經費實行預算指標控制管理。監督執行政府採購制度。
六負責區本級財政公共支出管理工作。負責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轉讓、登記以及統計、分析工作,監督指導財產評估業務。執行國有資產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及有關投資項目財政撥款。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財政投入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監督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的預決算草案。
九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負責區級行政單位經費保障工作。保證政府運轉及維護社會穩定支出需要。
(十一)負責財政支農扶貧資金管理和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預算科
二財政監督科
三綜合科
四、人員編制
區財政局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