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口兵變

在閩西大清洗的高潮階段,閩西杭武縣第三區(現屬上杭縣溪口鄉,太拔鄉)區委書記何登南、縣武裝第三大隊政委陳錦玉等二百人被控以「社黨分子」的罪名,被拘押在坑口和白砂(縣蘇維埃政府所在地)。 5月27日,縣武裝第三大隊大隊長李真,副政委張純銘,副大隊長丘子庭等率眾扣押了正在此巡視的閩西蘇維埃政府秘書長羅壽春,迫其書寫手令釋放被扣人員。 當晚,李真等率領三大隊包圍區蘇維埃政府,放出被捕人員。

1931年春夏之交,閩西大規模的紅色恐怖已發展到動搖共產黨社會基礎的危險地步——在閩西政府所轄之下,風聲鶴唳,人人自危,根據地的社會秩序受到嚴重破壞。在 傅伯翠擁兵反抗之後, 1931年5月27日,又爆發了在中共歷史上鮮為人知的「坑口兵變」。在閩西大清洗的高潮階段,閩西杭武縣第三區(現屬上杭縣溪口鄉,太拔鄉)區委書記何登南、縣武裝第三大隊政委陳錦玉等二百人被控以「社黨分子」的罪名,被拘押在坑口和白砂(縣蘇維埃政府所在地)。5月27日,縣武裝第三大隊大隊長李真,副政委張純銘,副大隊長丘子庭等率眾扣押了正在此巡視的閩西蘇維埃政府秘書長 羅壽春,迫其書寫手令釋放被扣人員。當晚,李真等率領三大隊包圍區蘇維埃政府,放出被捕人員。同時又派出一部分人員前往白砂,以羅壽春的手令,將被關押的第三區人員帶回釋放。
以鄧發為書記的中共閩粵贛省委(1931年5月,原特委易名為省委)得知「坑口事變」訊息,立即認定屬於「反革命暴動性質」,隨即抽調新紅十二軍進攻杭武第三區,至5月29日,除少數人逃亡外,第三大隊的大部分人員被繳械逮捕,兩天前剛被釋放的人員又再次被捕。同日,閩粵贛省委作出決議,指示:「對於已經被捕的社黨,應多方審訊以破獲其整個組織,同時要很快地處決」。於是,李真、何登南、丘子庭及第三大隊絕大多數被捕幹部、戰士盡被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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