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結婚儀式

商代婚俗,民間如何尚不詳知,但貴族的婚禮,應當是十分隆重的,後世的文定 迎親,這時都有了。

周之前的文字,直接傳世的甚少,後世對商代的風俗,多見於春秋戰國乃至兩漢時後人的描述,且不全面,但管中窺豹,可見一斑。

上古之時,是沒有婚姻的。《白虎通義·三皇篇》中有“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記載,至伏羲,才:“仰觀象與天,俯察法與地,因夫婦正五行,始定人道,劃八卦以治下,”可見有記載的婚姻制度,應該是始於三皇時期的。但從社會學角度看,婚聘制度,應是母系社會之後的掠奪外部落女子風俗的延續,而不是直接從母系氏族社會中演化而來。

《史記》中皇帝是有妻子的,所以在五帝時期,應該就有了婚姻制度,但這種婚姻制度從部落首領向下延伸至一般民眾的時間卻很難說,至《周易》,尚有“匪寇婚媾”之語。

商代的結婚儀式,應當是非常隆重的,歷史上周文王的婚典有所詳述。《詩·大雅·大明》描述:“文王初載,天作之合。在洽之陽,在渭之埃。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倪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於渭,造舟為梁,丕顯其光。”可見當時就有了文定 迎親的過程。不過當時的婚禮,女子多是來自外部落,文定時的聘禮,可以看成女方部落得到的補償,而迎親的距離,可能是從一個部落到另一個部落,獨自一人很可能到不了。所以與其說是禮節上的儀式,倒不如說是基於實際狀況的必要步驟。後世的文定 迎親之禮,更多的是一種儀式上的象徵。至若再後來,有的父母把女兒的聘禮看作是女兒的賣身錢,雖看似有理,但本質上和上古時已大不相同了。蓋因這種把子女當作父母私產的看法,是到後期封建倫理建立之後很長時間才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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