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龍市衛生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有關衛生、食品安全等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依法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組織制定並實施市區域衛生規劃。
(三)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貫徹實施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和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州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社區衛生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社區衛生服務綜合管理。
(七)貫徹執行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組織指導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廣泛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
(九)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十)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一)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衛生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和審批工作。
(十三)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醫院、朝醫醫院等)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督管理,執行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四)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五)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的組織實施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一)人事教育科(黨委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綜合調研,做好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晉升、幹部調動、工資核定,負責綜合協調機關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衛生統計、來信來訪;負責本系統人事檔案的歸檔裝訂和檔案管理等工作。
負責制定、組織實施衛生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規劃(黨員隊伍建設規劃、黨員教育及發展工作規劃、黨的宣傳思想工作計畫、領導班子建設意見和規劃),指導市直衛生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局管理幹部的管理、考察和後備幹部的培養與選拔工作;對全市衛生系統人才隊伍建設進行巨觀指導;負責市直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抓好軟環境及政風違紀案件查辦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參加各項創建活動;負責指導衛生系統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及統戰、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支部和局機關工會、局團委日常工作。
(二)財務科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專項建設規劃,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衛生項目建設綜合管理;擬訂全市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招標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的監督管理以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衛生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所與婦幼保健科(衛生應急管理辦公室、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1、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所與婦幼保健科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開展疾病監測,做好預警監測;承擔防治愛滋病委員會辦公室、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理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督辦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執行婦幼衛生的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機構和人員管理培訓規劃和標準;組織實施婦幼衛生技術標準;依法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
起草制訂全市健康教育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健康教育分類指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指導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2、衛生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和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建立和完善衛生應急信息指揮系統;指導和組織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承擔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輻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突發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應急自救知識宣傳教育。
3、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
承擔依法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4、行政和審批辦公室
負責衛生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執法監督檢查;負責機關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根據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衛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衛生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四)醫政科(醫療服務管理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科技教育科、中朝醫藥管理科、社區服務管理辦公室、中醫管理科)
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組織實施相關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範;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負責重大的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工作。
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督辦法、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監督和評價工作;負責醫療事故的綜合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管工作;研究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參與擬訂國家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研究擬定全市中醫藥、朝醫藥、中西醫結合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各級、各類中醫醫療機構,貫徹中醫類別醫務人員服務規範和道德規範;監督執行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中醫醫療廣告的監管工作;指導中醫藥教育及人才培養工作;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依據有關規定在中醫行業推行醫藥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管理指導醫師繼續教育;負責中醫藥科研管理及科研成果轉化;組織朝醫療醫藥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和總結。
執行農村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工作;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負責參與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依法開展鄉村醫生職業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搞好人員準入和技術準入,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愛國衛生工作;指導監督鎮(村)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管理及經常性檢查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活動;擬定全市改水改廁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城市、衛生鄉鎮創建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局機關編制12名,其中,行政編制11名、工勤編制1名。
領導職數;5名,局長1名、副局長4名。
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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