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強[紹興市房管處原主任]

紹興市房管處原主任周國強的落馬有些戲劇性。他是被患有癌症的妻子實名舉報,查出了一大串問題。 昨天上午,周國強涉嫌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案在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審。趕來旁聽的人群,坐滿了法院最大的審判庭。 站在周國強旁同台審判的是相好多年的情婦金某,紹興一家企業的法人代表。 檢方指控,1997年至2010年間,周國強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40餘萬元、美元1萬元,其中夥同情婦收受財物60餘萬元。此外還涉嫌貪污和濫用職權。

庭審現場:周國強話不多,相好了十年的情婦卻很激動

現年48歲的周國強,大學文化,工程師。他個子不高,站在被告席上,頭髮已經稀白了。

“他1980年參加工作,自己很努力,長期從事房地產建設開發和管理工作,並一步步走上了領導崗位。”一位紹興建設系統的領導如此評價。

案發前,周國強擔任紹興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處主任、紹興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開發中心經理、紹興市經濟適用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庭審進行了一天,周國強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的話不多,一直低著頭。

站在他旁邊的是情婦金某,這對曾經的“親密搭檔”表現得截然不同。金某一直顯得比較激動緊張,並有很多辯解。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7年至2010年,周國強在擔任紹興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鄉規劃管理處主任助理、副主任及紹興市建設局房地產管理處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工程建設規劃方案審批、驗收、房屋測繪、收購、租賃,安置房源提供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240餘萬元、美元1萬元,其中夥同情婦金某收受財物60餘萬元。

2002年,在負責魯迅故里拆遷區域內房屋的拆遷安置、補償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周國強夥同情婦侵吞拆遷安置利益折合人民幣33萬餘元。

2006年12月至2008年3月,周國強利用負責經濟適用房安置的職務之便,未經評估、拍賣等公開程式,將越城區沁雨園小區內8套政策性回購房銷售給8名不符合購買條件的人員,造成公共財產直接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107萬元。

案發後,紹興市紀委從金某處扣押303餘萬元。

知情者透露:周妻實名舉報丈夫,但她沒能等到庭審

給周國強帶來命運轉折的是,去年,他向妻子提出了離婚。

如果沒有這個舉動,周國強和情婦或許還過著逍遙日子。

知情人士說,其實,周國強和妻子有個20多歲的女兒,還在讀書。周國強為人不錯,但夫妻倆的關係一直不是很好。周的妻子患病多年,後來檢查出患了癌症。

“在最需要的時候,周堅持提出了離婚,妻子覺得很絕望,於是她多次向紀委進行實名舉報生活作風問題和經濟問題。”這位人士說。

去年8月,紹興市紀委找周國強談話,他主動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實。一個月後,他被雙規。

2000年,周國強與金某相識。兩人年齡相差僅2歲,金某當時還在柯橋輕紡城做布匹生意。兩年後,兩人發展成了情人。接著,金某辦起了一家紡織公司,做了法人代表。

近十年過去了,兩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周國強受賄所得的錢財也大多交給情婦保管。直到昨天的庭審上,他們還為彼此“說話”。

受賄事實:魯迅故里拆遷中牟利,經適房買賣中搞貓膩

房管主任是個肥差,向周國強行賄的有許多是紹興當地的房產大佬。

由於周國強和金某的特殊關係,很多老闆心知肚明,要請房管主任幫忙辦事,可以給他情人送禮。

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金某想買輛高檔轎車,周國強和一個金老闆陪她去杭州看車。

其間,金老闆表示自己願出資支付一部分車款。

周國強默許。過了幾個月,金某在老闆陪同下在杭州買了一輛進口梅塞德斯S280賓士轎車。購車款中的33萬元是金老闆付的。

之後,周國強多次利用職務便利給金老闆收購房屋提供便利。

不過,周的妻子沒能看到丈夫審判的一天,去年已因病去世。

“如果當時他不提離婚,妻子也不會去舉報,周國強可能還不會被發現查處。”知情人士如此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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