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六)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審批及行業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宣傳貫徹文化和體育市場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對文化市場和體育市場實施行政管理。 管理文藝市場、文化娛樂市場和體育市場的經營活動;研究文化體育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體育市場稽查工作。

主要職責

合浦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是縣政府主管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工作職能是:
一、文化工作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監督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活動。
(三)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負責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擬訂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和合作。負責相關產業規劃、項目建設和市場監管,指項目建設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
(五)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審批及行業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六)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歸口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和對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
二、體育工作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體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縣體育行業管理和體育工作,推動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推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協調各系統、各部門做好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殘疾人體育工作。
(二)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加強對競技體育的管理,研究全縣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制訂訓練競賽體制改革措施;負責在我縣承辦的大型比賽及參加市級以上綜合性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的組隊管理及統籌安排;指導與管理運動隊的訓練;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三)根據《廣西裁判員管理辦法》對申報三級等級裁判員進行核准。
(四)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規定》(體競字),對申報三級等級運動員進行核准。
(五)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頒布實行的《社會指導員等級制度》對申報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進行核准。
三、新聞出版工作職能
(一)監管全縣出版活動,指導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出版活動,組織實施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二)貫徹落實國家對出版物市場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對全縣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監管。
(三)制定全縣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指導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指導合浦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依法開展執法業務。

內設科室

合浦縣文化和體育局是主管全市文化體育事業的行政管理機關,內設3個職能股:人秘股、社會文化體育股、文化市場管理股。
一、人事秘書股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制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起草本局重要檔案、報告和總結;負責檔案收發和檔案管理工作;管理、協調機關行政事務;具體負責政工人事、職稱、工資工作;指導、推動文化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編制體育、文化藝術人才培訓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文化、體育隊伍的思想教育和專業教育,做好人才培訓和人才交流工作;負責財務和對外聯絡以及接待工作。
二、社會文化體育股 管理社會文化事業和文物事業,研究草擬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和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館、鄉鎮文化體育工作業務建設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圖書館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推進圖書館的標準化和現代化建設;指導、監督文物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文物管理保護、維修工作;協調全縣性的重大社會文化體育活動。研究和提出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工作建議;研究和提出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加強競技體育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全縣民眾體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奧運爭光計畫》;指導和協調各系統、各部門做好體育工作;協調全縣性民眾體育活動開展。指導和管理業餘體育訓練工作。
三、文化體育市場管理股(對外稱:合浦縣文化體育市場管理辦公室) 宣傳貫徹文化和體育市場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對文化市場和體育市場實施行政管理。管理文藝市場、文化娛樂市場和體育市場的經營活動;研究文化體育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體育市場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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